参与分红”的模式,成效显着。朱祁铸的立场虽出人意料,却有实际治理经验支撑。
宁国皇帝朱奠培适时转移了话题。作为六大强国中资历最深的君主,他很清楚当前的焦点应放在权力平衡上。
“先解决总理选举。”朱奠培的手指点向第一份文件,“六大强国中,明国、越国、洪州共和国均表示暂不提名,扬国支持宁国,虞国无异议。按惯例,下届总理由宁国出任。”
没人反对。朱奠培在任期间,宁国的海军吨位增长了40%,在太平洋的地盘扩张到足以支持一个大国的程度,实力足以服众。他的当选,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第二项议程关于三位前总理的盖棺定论。工作人员分发的评定草案早已过各国幕僚审定,措辞严谨:朱权“奠定联邦框架,首倡成员国平等”,朱高燧“推动度量衡统一,便利贸易流通”,朱有墩“完善外交礼仪,稳定联邦秩序”。
这些评价避开了争议,只聚焦公认的功绩。各国代表依次念诵,流程性的表决一致通过,气氛暂时缓和。
但真正的较量在第三项议程。朱祁钧率先抛出提案:“应在宪章中补充条款,明确‘嫡长子优先继承‘禁止以暴力变更政权‘成员国政变时,联邦有权介入调解。”
这个提案直指韩国与代国的软肋。若通过,两国的新政权将失去合法性,联邦甚至可授权干预。
朱昭熙立刻反驳:“嫡长子继承制不符合‘能者居之的原则,明国自己也在让皇子去苏州历练;暴力变更政权的界定过于模糊,当年联邦成立本身就是对旧秩序的颠覆;所谓‘介入调解,本质是干涉内政,违反宪章精神。”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朱祁铨提出折中方案:“可规定‘政权变更需经联邦议会备案,但不干涉具体过程;继承制度由各国自主决定,联邦不做统一要求。”
越国代表附议:“备案制既能保障联邦知情权,又不侵犯主权。至于继承制度,越国的实践证明,有能者居之更有利于发展,但没必要强行统一。”
宁国皇帝朱奠培的态度至关重要。他沉吟片刻,提出修改意见:“备案制可以采纳,但需明确‘备案不代表认可或否定;继承制度加入‘各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需保障基本人权。”
这个方案平衡了各方诉求。明国的“介入权”被否决,但获得了“知情权”;虞国保住了“不干涉内政”的核心原则,同时接受了“备案”的程序;越国和洪州的中间立场得到体现。
扬国皇帝朱祁铸补充道:“还应加入‘评判政权合法性的唯一标准是是否维护民众利益,用实际治理成效代替血统论。”
最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赞成(宁、虞、越、洪州、扬),一票反对(明国)。补充条款被写入宪章,韩国与代国的新政权获得了合法存在的空间,只需履行备案程序即可。
这场看似平静的讨论,实则划定了新的规则:联邦不再强求制度统一,只要求基本秩序与治理成效;朱氏宗亲的底线被保留,但继承方式与政权变更途径被放宽;社会主义的红色浪潮,在规则层面获得了合法生长的空间。
喜欢。
第327章 赤潮之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