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文本来看,那就不敢恭维了。
比如,他说李自成攻陷北京后,“发现”崇祯的皇库里藏有三千七百万锭银子,每锭重五百(十?)两,后来都被李自成运往陕西去了,随即嘲笑崇祯:“这样大的积余,如能为天下富家先,施放出来助赈、助饷,尽可以少下两次‘罪己诏,少减两次御膳,少撤两次天乐,也不至于闹出悲剧来了。”这样的嘲骂固然痛快,固然容易使人联想到“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的财富,只可惜所据的史料却根本经不起推敲。上述数字即使以每锭五十两计算,也已高达十八亿五千万两,而据万历年间张居正在奏折中计算,当时大明王朝全国“计每岁所入……不过二百五十余万(两),而一岁支放之数,乃至四百余万(两)”〔1〕。大明王朝从朱元璋开国到崇祯亡国,不过二百七十年光景,即使每年赋税收入以四百万两计算,也须四百五十几年才会积累到十八亿五千万两,全部藏入皇库,那么在这四百多年中,全国军卒、官吏、宫廷都得喝西北风过日子才成。试问这样的数字,不是天方夜谭又是什么?更可奇怪的是,郭氏注明他的这一资料来自《明季北略》,然而就在该资料的同一条目中,《明季北略》作者明确指出:“果有如此多金(指三千七百万锭),(则)须骡马一千八百五十万(头)方可载之,即循环交负,亦非计月可毕,则知斯言未可信也。”明明是被原作者否定了的假材料,郭氏却以假作真,并据此立论,还要注明出处让原作者对它的真实性负责,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史料,这就很难说是在做学问了。
李自成在放弃北京逃回陕西以前,确曾动员大批骡马运走大量金银。这么多金银是从何而来的呢?《明季北略》记载:李自居攻陷北京后,大批明朝的勋戚、官僚、富商都被关押、上刑、抄家、勒逼掏钱赎罪。而大顺军的这次“追赃运动”,据另一位野史作者彭孙贻记载:“其所得金,大约侯门十之三,宦寺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贾十之二,共七千万两。宫中久已如洗,怀宗(崇祯)减膳、布衣,酒扈器具之金银者尽充军饷,内帑无数万之藏。贼(大顺军)淫刑所得,扬言获之大内,识者恨之。”又说:“(李)自成……于宫中拘银铁诸工各数千,盘敛库金及拷讯所得,并金银诸器熔之,千两为一饼,中凿一窍,贯大铁棒,凡数万饼,(搜)括骡车数千辆,马骡橐驼数千,装载归陕。”〔2〕
由此看来,郭氏向崇祯推荐的“搜刮巨室助饷”的主张,倒是由李自成的大顺军雷厉风行地贯彻执行了。搜括得来的金银不管是七千万两还是十八亿五千万两,总之很可观了。那么,效果如何呢?崇祯固然不曾实行,亡国亡身了;李自成努力实行了,同样也军败亡身了。可见把这个主张、这项措施,吹嘘成可以扭转一个大国或者一支百万大军命运,同样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顺便说说,认为大顺军失败的原因是由于它的领导人骄傲了、陶醉了,明朝覆亡的原因是由于崇祯的思想作风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毛病,这种以领导者的个人品格和政治表现来解释历史事变的说法,恐怕很难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作风,而郭氏在当年却偏偏是以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而着称的。他不会不知道当年曾被当作经典奉读的观点:“领导人物的特点能决定历史事变的个别外貌,所以我们所说的那种偶然成分在这种事变进程中始终起着某种作用,但这种进程的趋势归根到底是由所谓普遍原因,即实际上是由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依此种发展为转移的人们在生产的社会经济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来决定的。”〔3〕那么,究竟有什么原因使得这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既不顾史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又不顾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原则,一味在牛金星和崇祯身上去寻找历史事变的原因,并且把原因和责任等同起来加以责备呢?对此我们无意妄加推测,姑且存疑罢。
注释:
〔1〕《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一。
〔2〕均见《平寇志》卷一○。
〔3〕普列汉诺夫:《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
也谈《甲申三百年祭》[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