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椿年
六十年前的1944年,在中国的战时首都重庆,郭沫若发表了《甲申三百年祭》一文(以下简称《祭》文)。此文刊出后的第三天,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即发一社论抨击,而共产党方面则把此文印发给领导干部们学习,并由毛泽东在作《学习和时局》的报告中加以推荐:“我党历史上曾有几次表现了大的骄傲,都是吃了亏的”,所以印发郭氏此文,“也是叫同志们引为鉴戒,不要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
时值抗战末期,胜利已经在望,抗日阵营内部的矛盾,主要是国共两党的矛盾。如今两党对这么一篇“历史研究”文章作出了贬褒截然不同的反应,此文因此备受世人注目,成了史学为现实政治服务的成功范例。随后出现的如吴晗的《朱元璋传》和《社会贤达钱牧斋》等,走的也都是这条路子。而这条路子的终极后果,却在二十余年后因吴晗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惨酷遭遇而震惊人世:这可是要命的事!
在《甲申三百年祭》中,郭氏“祭”的是李自成流星般的崛起和陨灭,同时也“回味”了明朝亡国的原因。郭氏不同意传统史学家认为崇祯“君非亡国之君”的说法,他说崇祯不仅应对明亡负责,而且还是“种族罪人”。至于一度攻破北京建立大顺王朝的李自成,郭氏的说法是:因为大顺军“在过短的时期之内获得了过大的成功”,致使“李自成以下如牛金星、刘忠敏之流,似乎都沉沦进了过分的陶醉里去了”,即因胜利冲昏了头脑,所以导致失败,并以某个李岩作为对照,表示大顺军内部也存在路线斗争,总之李自成不应“负主责”,罪魁倒是牛金星。
传统史学认为“君有君德”,亡国之君皆因“失德”,或他们荒淫奢侈,或昏庸懦弱,所以才会导致丢失政权。而崇祯似乎并无上述劣迹,因此颇有后人同情他。而他自己也把亡国原因说成是“诸臣误朕”。但他并不回避责任,自杀前在胸衣中藏着的“遗诏”上就写有“因失国,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不管怎么说,他既然做了皇帝,当然应对亡国负责,只是亡国之责和亡国之因并不是同一个概念。那么,也做了几天“大顺王朝”君主的李自成,为什么不该对他的大顺朝的灭亡负主责呢?郭氏对此避而不说,只是大谈崇祯和李自成的个人品格、思想作风、某些举措等问题,并以此解释明朝灭亡和大顺军失败的原因。郭氏认为李自成“在本质上和张献忠大不相同”,不好酒色,礼贤下士,与士卒同甘苦,敢作敢为,“和刘邦、朱元璋辈……比较起来,很有过之而不及的气概”。对崇祯则说他“仿佛是很想有为……但一转眼间依赖宦官,对军国大事……朝三暮四,轻信妄断……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甚至说崇祯“是一位十分汲汲‘要誉的专家,他是最爱下‘罪己诏的,也时时爱闹减膳、撤乐的玩艺”。不过,郭氏对崇祯最重要的指责,则是说他对当时的腐败政治没有搞“彻底的改革”。这话当然很对,但该怎么改革又如何才算“彻底”呢?原来,郭氏心目中的“彻底改革”,而是实行了当年一位武生在奏折中建议的“请搜刮巨室助饷”的主张。郭氏对这个主张大加赞赏,一则说此人“很有政治的头脑”,再则说此人的见解“倒是十分的正确”,并发挥说,如果崇祯能采纳这一主张,强迫豪绅地主、权贵勋戚们掏腰包“助饷”,便能使“灾民得救,兵食有着,‘寇乱决不会蔓延。结合明朝全力以对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惨剧也决不会出现了”。——他一口气说了两个“决不会”,可见对这一看法的坚定与郑重其事。郭氏最后的结论则是:“从种族的立场上来说,崇祯和牛金星所犯的过失最大,他们都可以说是两位种族的罪人。”
牛金星是李自成大顺王朝的丞相。郭氏撇开李自成不说,却把大顺军败亡之责放到牛金星的身上,这样的说法可谓别出心裁。当然,在“史学为现实政治服务”的前提下,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如果追究那位“农民革命领袖”的罪责,显然是太不合适了。郭氏在这方面是拿捏得很准的。只是他在崇祯身上所找出的那些导致明朝亡国的原因,如果用来讥刺当年蒋介石国民党的统治,倒是堪称游刃有余,而把它当作历史
也谈《甲申三百年祭》[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