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爵名、爵秩及爵等评札
一、前言
封侯爵等虚实杂沓,历来史评各有千秋。
汉制郡国并行,一郡统有数县,本为郡下有县;但若遇封侯情事,则该县改称为国,即郡下有国。汉朝列侯因租邑大小,爵秩因有县侯、乡侯及亭侯之别。
(一)县侯:此侯爵所领范围,虽为县级,但因改县为“国”,不复称县,是以省略“县”字,以汉初双相魏其侯及武安侯来说:魏其侯之领地原为琅玡郡的魏其县,但因封侯的关系,魏其县改为魏其国,窦婴不称魏其县侯;武安侯之领地原为魏郡之武安县,亦以封侯之关系,武安县改为武安国,田蚡不称武安县侯。另外卫青受封长平侯,建国纪元,不再复称长平县,而是长平国,虽名为国,其实县也(长平即白起坑杀赵卒之地),卫青不称长平县侯。
(二)乡侯:此侯爵所领范围,降至乡级,动辄称之“某某乡侯”,虽然前面某某地名常为县名。
(三)亭侯:此侯爵所领范围,降至亭级,动辄称之“某某亭侯”,虽然前面某某地名常为县名或都亭之名称。
以此法分析,便可知道何为县侯、何为乡侯,何为亭侯。
关羽的汉寿亭侯,按此要领区别:若是读为“汉.寿亭.侯”,则指县侯,享有一个叫寿亭县的地方(可惜当时没这个地名),可领全县;或读为“汉寿.亭侯”,指的是汉寿这个地方的亭侯,可领一亭之地,汉寿可以为亭名,也可以为县名。
会让人弄混的是有些县名带有“乡”字,例如南郡就有南乡县,满宠因封南乡侯,在读为“南乡.侯”时,其实就是县侯,除非改读为“南.乡侯”,此则指南乡。曹真被封为东乡侯,恰好南阳郡之新野县下辖东乡,指的就是“东.乡侯”之东乡,除非能找到东乡县的所在,“东乡.侯”始为县侯。
若能按爵名因地数邑,封地实领全地的状况如此。
二、爵享税邑之虚实
世事难料,名不符实,虚有其表,常常发生。
只有在实封的状况下,各列侯才有“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是以“汉法,大县侯位视三公,小县侯位视上卿,乡侯、亭侯视中二千石也。”
但是前述比较食邑,并非官制高低。就政治权利来说,爵名县侯、乡侯及亭侯都是列侯,以秦汉二十等爵来说,县侯、乡侯及亭侯都是最高级的第二十等爵,其爵等相同,其次第十九等爵为关内侯,再其之第十八等爵为大庶长...依此类推。官与爵之别以简单的比方,职级代表权力及责任,爵位则为身分或收益的保证:一个是大官,一个是地主。高官卑职如三公九卿与士吏干部,彼此会有上下之分,甚至有生杀大权;高爵与低爵如大地主与小地主,谁也管不了谁,比谁多资只是纯排名。曾经有六百石的刺史,却能监督二千石的郡守,重点不在彼此石高收入,而是在互相官职权力,大地主不一定就享有权力,反而是高官常常能左右大地主。
虚封不享对应租邑,常会出现封国不享本邑,或者得国兼享其它领地,此时爵位仅供参考,端视实际不同而定。例如文聘“进爵长安乡侯”,对应本地为长安,长安从来就不是什么乡下地方,而且“(文)聘在江夏数十年,有维恩,名震敌国,贼不敢侵。”常年驻在边疆为江夏太守,不太可能擅离驻地而远赴长安。又曹操为武平侯,按字面只享邑武平国(一县),但是曹操却共计可食四县(其它三县为柘县、苦县及阳夏县,合计二万户),此为兼享封地以外。
若比吕不韦封侯就更清楚,按《史记.吕不韦列传》:“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文信侯不是只能享邑文信县(事实上也没这个县),而是另得洛阳十万户。因此《三国志》屡屡出现封谁某某侯,然后再叙增减百千户等,此正道出“辖侯不对应享国”。夏侯惇“封高安乡侯...录惇前后功,增封邑千八百户,并前二千五百户。”不是说高安此地原有七百户,后来人口增加一千八百户,所以共有二千五百户,而是专指允许食邑的户数增加,所以必述户数以资说明领地大小,也许高安此地还能再增邑到万户,也许增户皆悉由他地,不在高安也说不定。
因此比较所封何地并没有意义,除非为实领,否则虚领一来未必悉有领地,二来可能兼占其它封领,比较收入大小只是排序富庶之别而已。乡侯及亭侯常为虚领,没有名符其实的封地实领,更无法因之比较其收入。许褚封牟乡侯,不过七百户,曹仁之安平亭侯却有一千五百户,不能因此误解乡侯(七百侯)小于亭侯(一千五百户),其实牟县(县级,泰山郡牟县)与安平县(县级,博陵郡安平县)皆为县名。两爵纵使同为县侯,也不比牟县与安平县,西汉侯爵虽可领全县,两地纵使地方同大还不一定户数相同;何况东汉以降,侯爵已渐虚封,而且还细分乡亭之别,户数不盈全县,更不易相比。
拿虚封比实领,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三、爵序与爵等
《三国志》没有志专讲列侯高低,但在描述皇帝后妃等级时,却从旁可知列侯概况。
按《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贵嫔、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淑妃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淑媛位视御史大夫,爵比县公;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比亭侯;修仪比关内侯;婕妤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可知对应列侯之细分。再详《三国志》,三国的封爵各不相同,蜀汉出现封爵或可实领其地,与曹魏动辄封爵另明文食邑若干户、东吴封爵不带食邑若干户,迵然不同。这是因为蜀承汉制、魏改汉制,又吴自立新制的结果。单就魏制而言,诸侯高位,其次县公、县侯、乡侯、亭侯及关内侯,因此曹魏爵位大小依次为:诸侯>县公>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这与秦汉时的诸侯>列侯>关内侯>其它等爵,截然不同。
再说三国不同汉制,即封爵必享邑,其实有待商确。简单的说,前面提到的汉寿亭侯仅为名号,不代表拥有汉寿一地的奉邑;至于错认为“汉寿亭”的列侯,又太抬举关羽,因为曹操当时尚未称公,地位不过列侯,没有资格策封别人为诸侯,关羽不过刺杀颜良,所建的是军功,因此因功受爵性质倾向为武功之侯。
亭乡各都侯(如“都亭侯”及“都乡侯”)更容易理解,绝非某地叫“都亭”或“都乡”而沿袭称谓,所以误以为一堆侯爵都共享同一都亭。盖都者,城也。引《后汉书》的“洛阳都亭”、“以(何)进为大将军,率左右羽林五营士屯都亭”、“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为亭侯。”此处《东观记》注为:“定兄据卞亭侯,弟光昭阳亭侯,固公梁亭侯,兴蒲亭侯,延昌城亭侯,祀梁父亭侯,坚西安亭侯,代林亭侯也。”
因为不会有人把洛阳及长安看成亭级单位或乡级单位,但是洛阳及长安却可以大封无数的“亭侯”及“乡侯”,否则岂不是把洛阳及长安分封奉邑,皇帝住所变成属下的领地。正因都亭侯及都乡侯的皆无奉邑,所以才要另行交代封户,如“封邑八百户”、“或增邑一千户”等。以洛阳二十四都亭来说,万岁亭侯(荀彧)、千秋亭侯(董昭)、东阳亭侯(徐绪,徐晃之子)等,以上皆为都亭侯,对应本地都是洛阳。
爵名虽有县侯、乡侯及亭侯,爵序排列亦以县侯>乡候>亭侯,但诸位列侯在这里的大小,只有食邑收入大小的区别,爵等实则同级。
四、复设地名以应爵名
《后汉书.宦者列传》:“桓帝得立,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迁大长秋,加位特进。”即然是亭侯,但却有:“地道记县西有费亭城,魏武帝初所封。”也就是沛国酂县虽有费亭,但在湖陆县西新设费亭此城。从这点知道地名可以改,而且可以使封侯为之名实相符。
先插一段辩诬:亭侯不应只在曹操时出现,虽然《通典》:“献帝建安初,封曹操为费亭侯。亭侯之制自此始也。”顾炎武却在《日知录》提到:“灵帝以解读亭侯人继。《桓帝纪》:封单超等五人为县侯,尹勋等七人为亭侯。列传中为亭侯者甚多,大抵皆在章和以后。丁綝言能薄功微,得乡亭厚矣。樊宏愿还寿张,食小乡亭。则建武中似已有亭侯矣。”就东汉初期出现亭侯来说,显然东汉末年的曹操并非最先制定亭侯。
因此历来争议许久的县乡亭侯之分,也可因此试着释疑:
关羽之汉寿亭侯,在曹操战袁绍所封,对应的本地地名至今失考,但有两县可参考:即荆州武陵郡的汉寿县,还有刘备收川时“改葭萌为汉寿”,此为广汉郡的汉寿县。当曹操未取刘表时,关羽的亭侯极可能为虚领,等到刘备入荆收川后,两地皆有汉寿,也许关羽可因此而食县,从亭侯摇身变成县侯,这也是有一派的人认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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