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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爵名、爵秩及爵等评札[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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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的爵位应句读为“汉寿亭.侯”,即把关羽当县侯。若再把张飞的宜城亭侯列入,关羽及张飞只封亭侯,这不代表两人被刘备轻视不用,盖此时刘备草创,地狭区少,领土有限,故不多封。
      后来张飞被封爵西乡侯,孔明受爵武乡侯,按历来考订,琅玡郡有武乡县(《汉书.地理志》:“琅玡郡...武乡,侯国。”),汉中郡有西乡县(《晋书.地理志》及《华阳国志.汉中志》皆以汉中郡辖有西乡县,又《旧唐书.地理志》:“本汉成固县地,蜀立西乡县。”)后者张飞之西乡立县,有如关羽之汉寿立县,都是因人设地。回头看孔明,若孔明不能食县琅琅郡武乡县,此侯必为遥领;此与刘备取汉中前,张飞未达汉中郡西乡县,亦为遥领──两者相同。
      这样就很清楚,遥领本为虚封,不管是县侯、乡侯还是亭侯,皆难食本地之税邑。但是在当局主动更改地名,无巧不成书,刚好就是昔日爵位对应之本地,其中奥妙耐人寻味。也许虚封无地,但是若能有地可以对应,不就形同实领──张飞之西乡侯及孔明之武乡侯,遥领本为虚封,但是一但“上面指示”置县西乡县及新设武乡县,其动机最有可能就是为“爵位实领”作准备。
      《晋书.地理志》提到上党郡下设武乡县,在石勒时“别置武乡郡。”傅畅得封武乡亭侯,或许来自于县名武乡。再早一点,曹操战袁绍后,严干因捕高干得封武乡侯,高干为袁绍之甥,领有并州(除并州外,袁绍自领冀州、袁谭领青州、袁熙领幽州,共有四州),建安年间出现武乡侯,被认为是武乡县复置的证明。
      再退一万步,蜀相自从南征凯旋后,北伐前出师陈表,率领大军进驻汉中,从此不复返回成都。以后孔明长期留置汉中,若能于汉中郡设置武乡县,加以实领的话,恰好武乡侯就国,实领武乡县。
      在东吴各侯皆为虚封(封爵不食领地,增户与爵位无关),曹魏封侯则并叙户(封爵连带增若干户),没有理由要求蜀汉按汉制实封(就食领地)。况且蜀汉与魏吴最大的不同,在于没有户数增减,无论有无封爵。比较各国封爵受邑概况:
      三国封爵租邑
      曹魏:增户所增户数
      东吴:不增户另有指定
      蜀汉:不增户待疑
      举例:曹魏张辽“封晋阳侯,增邑千户。”在封侯时同时增户,此户数可在领地之内,也可不在领地,此事甚多,不多列举。东吴徐盛“封都亭侯”而另“赐临城县为奉邑。”食县却为亭侯;周瑜及程普悉未封侯,但皆食四县,比汉初双相(魏其侯及武安侯)仅各食一县,有过之而不及。
      蜀汉封爵没有增减户数,所食领地不取决于他地,要就如东吴封爵虚领,要就如汉制封爵实领。刘备收川建国初年,确有封爵为虚封情事,但在政策下改名置地后,却增易虚封为实领之可能。
      五、实领与虚封之别
      在虚封的前提下,县侯、乡侯及亭侯同为列侯,因不直接悉食全邑,彼此都是平起平坐。
      反观实领的要求,因地得户,而且是全领,县侯就领全县、乡则领全乡、亭侯可领一亭。以西乡侯与武乡侯来来说:
      以县侯而论,则为“武乡”县;以乡侯而论,则为“武”乡。因此不是找出“武乡县”就是找出“武乡”。就像张飞的西乡侯,不是在“西乡”县的县侯,就是在“西”乡的乡侯,恰好孔明的故乡琅玡郡有武乡县、张飞的故乡涿郡亦有西乡县。若要咬定张飞及孔明为实领乡侯,那就找出对应乡名,始称实领,否则遥领、虚领的可能很大,只是挂名而不享邑。
      尤其是遥领敌占区,除非能收复该地,否则不可能在敌国收租取税。事实上很多人官爵并驾其驱,按《华阳国志》:“张翼、廖化并为大将军,时人语曰:‘前有王、句,后有张、廖。”
      (一)就官职而言:王平为安汉将军时,句扶官至左将军,功名爵位亚于王平;张翼为左车骑将军,与廖化为右车骑将军,两人官位齐名。
      (二)就爵位来说,四人并不相同:王平为安阳侯(县侯)、句扶为宕渠侯(县侯)、张翼为都亭侯(亭侯)、廖化为中乡侯(乡侯、县侯不定,但不会是亭侯)。
      官职两两成对,但是爵位却不尽相同,与其说是官近爵异,不如称为官爵皆似,始有齐名并称之说。安汉将军对左将军,左车骑将军对右车骑将军;县侯对乡侯,县侯对亭侯──互相应该齐名而同级。
      至于蜀汉侯爵能不能实领,以魏延来说,镇守汉中而受侯为南郑侯,不排除实领南郑县。就算魏延实领其侯,但是魏延仍非在蜀汉举足轻重,从与杨仪的斗争及在成都朝中无人,皆可得知魏延的地位。因为决定政治地位应以官职论高低,而非从爵禄来评收入大小。
      会造成这种大地主必能地位高的错觉,其实是因为大多数的高官收入极多,所以反而以为亭侯或乡侯就不如县侯,其实以上三侯都是列侯,地位同格,同为有指定地的爵位而已。反观关内侯也享有领地,汉初,甚至也有其它爵等能享领地,如《汉书.高帝纪》:“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为第七等爵,若以二十等爵计算,至少有十三等(第七等爵至第二十等爵)可享领地。只不过列侯有更大的领地,所以这些封建的余风,令人以为可割据一方,甚至称王称孤。
      最后以数字化举例:
      (一)前提
      假设唐宋县统有十乡(甲乡、乙乡、丙乡、丁乡、戊乡、己乡、庚乡、辛乡、壬乡、癸乡),每乡辖有三至十亭(戊乡内有消防亭、壬乡内有公安亭),共七十八亭,共计万户,乡级平均千户,亭级平均百户。
      (二)实领
      若有人被封为唐宋侯,此为县侯,领万户。
      若有人被封为丙侯,此为乡侯,领千户。
      若有人被封为消防亭侯,此为亭侯,领百户。
      (三)虚封
      若有人被封为甲乡侯,此为乡侯,因不领全乡,或只指二百户(乡级额定千户)。
      若有人被封为公安亭侯,此为亭侯,或可领一千二百户(亭级额定百户)。
      若有二人被封为唐宋乡侯,虽皆为乡侯,一个封千户(乡级),一个封八百户(还是乡级)。
      甚至为出现公安亭侯(一千二百户)数量大于甲乡侯(八百户),此例乡侯不一定比亭侯多户。
      或者有人虽被唐宋侯、乙乡侯及消防亭侯,但皆不给户,三侯皆为虚领,一户也没有。
      六、结论
      分土以封爵,核心则少地。
      在联邦制度下,或是无力独抗外敌时,分封部下以屏障中央,的确可分担敌侵的压力。周室大封诸侯,周国就不必独抗东夷、犬戎及楚蛮,而是由晋侯齐侯东向,秦郑诸姬等防戎楚。
      就中央集权而言,分封是种分裂,不论从资源被诸侯瓜分,或因此土地被割据,中央皆难直辖统御诸侯所属封国。是以项羽分封,诸侯叛乱此起彼落;汉初分封,七国之乱枝大压根;晋初分封,八王乱事竟轮流掌政。秦始皇以郡县取代封建时,即作此种考虑,诸侯割据为乱君之源,唐朝节度使自给自足,从安史之乱到河朔三镇,中央无力控制,亦为同类尾大不掉;自宋至明清,不再裂土广封诸侯后,终于确定中央核心。
      封建诸侯本为时代倒车,有害于国家统治,封爵愈大,若割土愈多,中央则剩地愈小,控制愈薄。从周朝强大六军开始,到后来仅剩角隅,七雄之盛,周不亡也难。蜀汉鲜少封爵,旨在强化国家统治;此与江东割地共和,江东以皇权与门阀共存,难怪后来晋军伐吴,各地军队坐视观望,晋军远征军只派二十余万人,江东丞相张悌率众三万济江,以三万对抗二十余万,当然不利,其实战后东吴扣掉战死还有二十三万,这就是分封不易控制的下场。
      东西二汉对臣封侯约有一千七百侯,最多一侯可食六县,其中不乏一侯独为万户侯,或是五人同日封侯等,而且俱为最高级的县侯,汉室一日割五县(仿佛战败五口通商割地赔款),如此人臣剥削,中央朝廷又能剩多少?因此在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在西汉会变成县侯或乡侯,在东汉会有亭侯出现,实则时代潮流为有意强化皇权,以删减臣力。
      封爵式微,势所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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