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金家穷的时候,魏家和金家结了干亲,没少往金家拿吃的用的穿的,虽然都是打着金贝贝的由头。
但那些好处,不管是由谁的名头送到的金家,金家都实实在在的受了恩惠,就得感恩。
金家现在有实力了,自然是要还这份恩惠的。
至于曾旭。
表面上他好像和金家的关系,是因为陈许才结缘的。
但是当年他承包胭脂湖的时候,曾旭在明知道他一点经验也没有,极有可能血本无归的情况下,拿出了五千块钱投资,就让金富贵记在了心里。
虽然曾旭嘴里说的是,也想跟着他们赚点钱花花。
但金富贵早就打听过了,曾旭虽然是陈许的司机保镖,世世代代都在陈家,但是自家在京市也是有产业的,一点也不缺钱。
哪里用得着来他们这山旮旯里投资。
那五千块钱,何尝不是他变相帮衬金家的一种表现。
所以这边金富贵打算自留的房子,一早就给他留了一间。
“这也太贵重了,要不,你们给我打个折,五折什么的都行。”郑艳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现在益沅市的房价是一百左右一平,按照一楼的面积算,那就要两万块,更何况一楼带前后院,《金楼》她听金家说过,定价打算是一百二,一楼应该会更贵一点。
那一间就要三万块了。
她哪好意思接受金家这么贵重的礼物。
更何况她比谁都清楚,金家在这块地皮上付出了多少,除去竞标地皮的十万块,前前后后,两兄弟可搭上了近百万。
一部分是两兄弟凑的,一部分则是跟银行借的。
就靠着这些房子回本了。
“嫂子,说这些就见外了啊。”金富贵闻言,就故作生气的说道。
“想和干妈住。”
“以后长大了读大学,也想和干妈一起住。”
“想要永远都和干妈住。”
金贝贝就适时抱住了郑艳红的腰身,撒娇道。
郑艳红顿时就被她的甜言蜜语,哄得晕头转向的,哪还记得住什么。
倒是曾旭直接说道:“要这样的话,我不想要一楼,我就住我家少爷那一栋的二楼吧,一楼太大了。”
就算以后娶了媳妇,再生个小子闺女啥的,也才三个人,实在用不了两百平的房子。
而他们曾家确实是有家训的,他跟着陈许,将来他的孩子是要跟着他家少爷的孩子的,这是家训里的铁则。
住在一起也确实方便。
“成,你们自己挑。”金富贵摆手说。
一行人带着安全帽溜达了一圈,金奶奶见楼间距够大,前后都有院子,对这一点还挺满意。
她觉得就算将来真的要住到城里来,她也待不住,就想着种点菜之类的,这房子前后的院子倒是满足了她的需求。
“还有这边,是个小花园,按照乖宝说的,里头到时候会准备放一些适合中老年人的运动器材和娱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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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金家现在有实力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