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其实龙国音乐不是皇朝文娱旗下的,甚至不是一个公司……虽然有点关系但两者业务上没有什么联系。
皇朝文娱在2012年成立,由升讯通科技控股的综合性娱乐经纪公司。经过六年发展,皇朝文娱已经横跨了唱片制作与发行,影视,广告代言,商业演出等领域,占有娱乐圈超过百分之二十市场。
我们旗下艺人有邓子琦这样的准天王级别歌手,也有很多如武艺反等当红歌手,近两年更有很多新人快速崛起。
我们公司的资源和实力,在业界也是有目共睹的,加入皇朝文娱,保证不会明珠暗投。我们公司的宗旨,向来是与旗下艺人共赢。
纵观圈内合约,我们公司的合约对旗下艺人最人道最宽松的。听说鹤轩先生以前不签约的原因是合约过于苛刻?”
“是有这回事,有些公司竟然要和我签五年卖身契,这也太过分了。劳动法规定试用合约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哪有一签就是五年十年的合约?这不是人口买卖么?”
鹤轩这话,顿时让眼前的胖子脸上的笑容显得有些勉强了。
手指磨搓着文件包里五年的合约……
我这还没说呢,你就先把路给堵死了,这叫我怎么开口啊……
“鹤轩先生,娱乐公司签的没有试用期,一旦签约直接就是正式合同。”
“正式合同一般也是三年的吧?超过两次之后才会签无期限合同,而且可以随时离职。”
“娱乐圈肯定不是这样的,一个艺人从出道到成名,需要经纪公司投入极大的资源培养的。不加以限制,到时候刚刚培养出来还没为公司赚钱,一转眼时间就跳槽跑了。对公司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
合同的本质是为了互利而不是为了博弈,鹤轩先生还请也能站在经纪公司的角度想想。”
“当然,合同的本质是互利,但在签字之前需要我们将各自的诉求说清楚,取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约定。”
“正是如此!”
一通唇枪舌剑下来,与皇朝文娱争了两个小时才将签约合同各个条款给谈妥。
皇朝文娱是诚心想签下鹤轩,鹤轩也不想恃才傲物的挑战一下娱乐经纪公司合约的底线,遇到有争议的条例双方都默契的选择了各退一步。
最终,皇朝文娱以年薪五十万的价格签下鹤轩。这一条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公司将鹤轩雪藏,不至于饿死。
条约中规定,鹤轩以年薪五十万签约皇朝文娱,合同期限为三年。在此期间,鹤轩需每个月发布至少一首新歌。新歌可以是公司提供也可以自己提供。
自己提供的新歌歌曲版权归鹤轩个人所有,公司提供的归公司所有。
并且,每年至少发行一张专辑,接三个商演,七个以上广告拍摄和五次综艺类节目。
鹤轩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如果拒绝配合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比如身体不适和家中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收益在扣除了公司运营费之后与公司五五分帐。
这张在鹤轩看来还算公道的合约,要放出去决定能引起轩然**的。就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新出道的艺人能像鹤轩那样得到这样人道的合约了。
而且公司对鹤轩后期的安排也有了一个大致规划,先在歌坛发展,等在歌坛积攒到一定名气和威望之后选择进入影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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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鹤轩签约皇朝文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