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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蠹凌[2/2页]

机武传说 貔貅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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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刀狼比试时耗费许多体力不说,为了与黎不云碰头,今日未曾在赛场蹭饭便走了出来。
      方才在店内与黎不云谈得入神,也忘记了叫些吃食,此刻闻到食物香味,方才发觉早已肚内空空。
      扭头左右看了看,发觉自己已经不知不觉来到一座贩卖吃食的店面旁边,怪不得有一股好闻香味。
      这处饭店,落天近两日也有路过,印象十分深刻,不光是因为其店面豪华,更因为店名与其他家相比别具一格,因此落天便无意间留下了印象。
      这老板也是一个精明人,多年前偶然得到几张留有上古文字的纸卷,如获至宝,请人详解之后,便取了上面一个古人所创的词汇用作店名,既显文采,又因那古词的含义,颇受来此比武求胜之人的喜欢。
      只是那纸片略有破损残缺,这古词也因此少了一个字,老板却也不在意,仍旧请人大肆装裱,悬挂于店门口之上。
      旗得胜,这便是这豪城排得上号的饭店的名号。
      要在前两日,落天也只能经过其门口的时候狠狠的吸一吸鼻子,闻一闻那掩盖不住从门口飘逸而出的美食香气,但是今天可不同了。
      口袋里揣着黎不云刚给的几百两银子,心里也顿时沉甸甸的倍感踏实,整个人都仿佛忽然长高了几截。
      落天抿抿嘴唇,手伸到胸口用力按了按那坚实的黄白之物,信心大增,不再犹豫,大步朝内走去。
      此时比赛尚未结束,店内用餐的人也不算太多,落天寻得一处僻静角落,便招呼侍女点餐上菜。
      候不多时,一桌子丰盛菜肴便呈现在落天眼前,落天将长枪搁置一旁,便开始享用。
      素菜清爽可口,荤菜厚实有味,美酒触口香甜,入腹醇厚,不愧是有名的饭店!
      落天一开始还本着平日养成的习惯举手投足皆有风范,食菜品酒尽是潇洒。
      然而这旗得胜岂非浪得虚名,不多时,天家少爷便已经风姿毫无,甚至弃手中杯筷不用,直接以手抓食,提壶灌酒,吃得忘形了,甚至离座起身,脚踏竹凳,吃得好一个尽兴!
      落天吃至一半,店内的人也开始逐渐多了起来,也许是比赛结束了,大量的人都开始涌入饭店。
      落天特意寻这一偏僻之桌,便是不想受人打扰,偶有人寻座时看过来,虽看他一个人便占一大桌,心有不满,但是再看其手旁长枪,又见其吃得正香,寻思倘若过来打断,恐怕要生事端。
      既是来吃饭之人,谁也不想无端坏了心情,一时间,尽管周围桌椅已经十分紧张,落天倒也还逍遥。
      只是他这里无事,可不代表别人那里也无事,他这里别人不愿意惹,可总有人要倒霉。
      落天张嘴撕下一块肉,不顾满脸油腻,便要倒酒助肉下咽,忽然一个粗野的声音响起,即使在这人声繁杂的饭店内,也是力压群雄,声若惊雷。
      “你个小丫头,一个人占这么大一桌,吃了这么久还没吃完,兄弟们不饿,兄弟们手里的家伙可要饿了!赶紧给大爷把位置让开!”

第三十四章 蠹凌[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