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花坪村,离婚的女人可不止陈英一个,还有一个名叫林??的女人也和丈夫离了婚。
林??比水莲小一岁,身高和相貌跟水莲有一比,就是人比水莲胖,属于那种微胖型的女人。
她在家中排行老三,上面有两个哥哥。
林??的前夫是她两个哥哥的好朋友,小名叫阿辉。
就是因为三个人从小到大玩得太好了,当林曼满十八岁的时候,两个哥哥就劝她嫁给二十岁的阿辉。
阿辉是个长得挺不错的小伙子,单单瘦瘦的,个子也挺高。林??小时候和他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再加上初中时又是同班同学,所以对他的印象一直不错。两个哥哥这么一劝她,她也就点头同意了。
原来阿辉早在初二的时候就喜欢上漂亮的林??了,只是那时还小一直不好意思说而已,如今长大成人了,再不表白的话万一让别人抢了先,那他夜里就只有把被子当成林??啃了。
于是一天晚上,他把林??的两个哥哥请到家里喝酒,然后借酒壮胆,向林??的两个哥哥吐露了心思。
林??的两个哥哥哪有不同意的道理,当场就拍了胸脯,说这事就包在他俩的身上了。
这一男一女本来就相互有意思,俩人之间就好像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如今窗户纸已被捅开,他们的结合自然也就成了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
于是谈了不到一年的恋爱,阿辉就在一天晚上,把林??抱进了半山腰的一个茅草棚里。
婚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林??只要一想起那天晚上的事就会脸红心跳。
在这一带,赶街也成了青年男女找对象谈恋爱的一种方式,往往去的时候是一群一群的,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对一对的了。
这时候有些坏小子就会在街上买一把手电筒带在身上,然后在回来时就会有意放慢脚步,等到天黑下来的时候,他们和身边的姑娘都还在半路上。
这天一黑下来就成了他们的天下,姑娘往往因为胆小,最后就只能什么都听他们的了。
那天阿辉也是用这招,最后把林??抱进了半山腰上的茅草棚。
当时两人手牵着手,一边走路一边亲热的说说笑笑,直到天黑下来看不清路了,林??才知道中招了,可这时后悔已经晚了。
现在她只希望阿辉大发善心饶了她,让她再当半年的姑娘,因为半年后他们就要举行婚礼,她想到那时再把身子给他。
可阿辉这家伙偏偏等不及了,非要今夜就要她的身子不可。
于是阿辉就赖着不走了,要拉着她进那个茅草棚。
当时林??说什么也不愿去,阿辉眼珠子一转说:“那好吧,你不去我去,反正我累了不想走了,今夜就在那睡了。你要不害怕的话,就自己回去吧。”
林??说:“自己回就自己回,别以为我不敢。”
阿辉脸上坏坏的一笑,说:“你胆子那么大当然敢,什么吊死鬼呀饿死鬼呀,还有到死也没碰过女人的老色鬼呀你都不怕,他们要撞上你的话,还都得绕开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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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很正常的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