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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日记[2/2页]

诡秘物之异闻录 小懵不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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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这里摆满了很多的断肢,尤其是右臂居多,应该已经做过防腐处理,除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并没有腐烂的臭味。
      “那个伯爵难不成还是个恋手癖!”林业吐槽道。
      除了暴露在空气中的,还有不少大玻璃瓶,里面也都是断肢。
      但是瓶中的断肢无一例外,都是比成年人更细小的。
      古德伯爵到底想干什么?
      洛斯内心的疑问,看到满屋的断肢不减反增。
      “老大~”懒猫指着一个小窗口,洛斯透过窗口看进去,里面睡着一头巨齿黑狼,在黑狼的周围有很多白色骨头碎片。
      不用想都能知道,这个窗口,是古德伯爵用来清理尸体的。
      “去局里通知乌鸦,把这条狗处理掉,再带人将这里的东西都带回局里去。”
      “是,老大~”
      懒猫先一步离开这间密室。
      洛斯拿起桌面上一本书,应该是记录用的笔记,翻开中间,随便看了一页。
      “六月二十一日,实验结果不明显……”
      什么实验?
      洛斯将书翻到第一页。
      “五月三十日,实验有了突破……”
      这不是第一本。
      洛斯又找了四周,找到了很多的有关某个实验的过程结果。
      也终于找到了令这个实验开始进行的起因。
      “元历二百一十年,一月二十一日,晨曦要塞又下雪了,距离我退出亨利的冒险团已经十年,可我的手还是老样子,每天借酒消愁,我还是我吗……”
      十七年前?晨曦要塞?
      那里不是北境与食尸鬼的前线吗?
      洛斯接着翻页。
      “一月三十日,我真的受够了自己,现在感觉每天都是度日如年,昨天好不容易遇见了一只食尸鬼的小队,我被以为为国家慷慨赴义的时候来了,结果不知道从哪里的小鬼将那一支小队轻松灭了。
      说实话,那群食尸鬼我就算是让他们一条手也能轻松解决,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想死……”
      “三月五日,南方应该来春风了,但晨曦要塞拥有都是这么冷,今天在酒馆遇到一个怪人,异想天开的傻子……”
      “四月一日,没想到又碰到那个傻子了,还是那么天真,跑到食尸鬼的部落里,我把那个部落全灭了,救下了他,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再哭……”
      “五月二十日,今天晚上又遇到了那个几个月前救我的小鬼,没想到他还认识怪小孩,就是总爱跑到食尸鬼部落的那个,看样子他们关系不错,就像曾经我和亨利一样……”
      “六月一日,白灼城的老父亲要我回去,我拒绝了,因为我不想由一个混吃等死的混蛋成为一个酗酒打女人的混蛋,在酒馆又遇上了怪小孩,还在我身上塞了一本奇怪的书就跑了……”
      “七月八日,怪小鬼的那本书虽然感觉天方夜谭,但是又给人一种有道理的想法,我估计是傻了,竟然相信这个……”
      “七月十日,真的不可思议,按照那本说说的,我成功的用石头做出了天上的闪电!不可思议!那小鬼绝对是个不得了的家伙……”
      “十月四号,我花了三个月终于找到了那小孩,他竟然告诉我,他有办法让我重新拥有一条好胳臂,我决定相信他……”
      “十一月一号,我的胳膊回来了!简直不敢相信,他竟然把一个死在食尸鬼手里的小孩胳膊切下来,放在一个装满绿色液体的玻璃瓶中,我看着瓶中的手一天比一天大,他像种菜一样种出来了一条手臂,不过明天才是重新安装我的手臂的时间,我已经激动地睡不着觉了……”
      “十一月二号,那孩子的刀很快,我的手被他很简单地切开,并把瓶子里的胳膊移植在我的肩膀上,给上面涂了一些奇怪的草药后,就完成了!真的不可思议……”
      “元历二百一十一年,一月,晨曦要塞又下雪了,今年不一样的是,我的胳膊重新变得灵活了,虽然这一个月我吃的东西口感味道不怎么样,我打算继续留在这里,那孩子有时候会将小动物的腿相互交换,看起来很有意思,就像是门后面出来的异兽一样……”
      “二百一十二年……,我不知道这个月是哪一月了,那个小鬼,他已经追杀了我们很久了……”
      洛斯眉头皱紧,接着翻日记,但是后面的页数,像是被利器给砍碎,没有任何记录了。

第十七章 日记[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