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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黛已经在车站外面等了许久了,沈娴在出发之前的几天就写了信过去表示她即将坐车,而且还把车的班次发给了她。
      万黛知道他们今天会到,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时间,所以只能早早的就等在门外,也是幸好车子里面坐着比较舒服,不然怕是早就开始不耐烦了。
      如今看见两人拎着许多东西站在门口,赶紧打开车门跑了下去。
      “哎呦,你们来就来吧,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前几天我回来的时候不就带了许多嘛!”
      万黛伸手接过沈娴手上的袋子,嘴里虽然在不停的嘀咕着,但是从她脸上的笑容可以看出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你带的那点东西哪够?而且今天我们带的都是些山货,吃个新鲜总是可以的。”
      沈娴一边回答着,一边询问。
      “所以家里面知道我要回来吗?还是说你一直瞒着呢?”
      万黛:“自然是瞒着的,带回去的那些东西我也说是专门托人买回来的,所以除了邢朗逸之外,他们都不知道你已经到了…”
      “诺,他现在正在车里等着我们呢,我先带你们俩去旅馆里住下,你们坐车累了肯定需要好好休息!”
      沈娴和孙正兴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黑色的轿车,微微的点了点头。
      “行,明天应该就是生日宴会了吧?我先回旅馆睡一觉,下午的时候再起来找你逛街?总得买一件能上台面的衣服。”
      三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就往车子走去,上了车之后,邢朗逸在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座的两人,微笑着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然后就发动车子朝着已经订好的旅馆驶去。
      到了旅馆之后,沈娴困的不行,随便的洗漱了一下就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但是在隔壁房间的孙正兴却是毫无睡意,他的确是很累了,但是他这一路上也看到了许多新奇的玩意,沪上不愧是沪上,和三水镇完全不一样。
      先不说一路上看到了多少小轿车,光是那些建筑和走在路上人的穿着都是那样的鲜艳明丽。
      邢朗逸和自己也不过是一般大的年纪,就已经开上了车,而且在刚刚的聊天中,他也得知,这辆车并不是邢家给他买的,而是他通过自己的能力赚的第一桶金买的。
      这就是差别。
      这就是大城市和小城镇的差别。
      孙正兴不知道为什么,这一路过来他的心情都是激昂澎湃的,似乎在冥冥当中,他的眼界又打开了许多。
      其实在之前的三水镇,他孙正兴也算是一个稍微有些威望的人物了,说不得意是假的,但是到了这儿,他才知道什么叫做井底之蛙。
      一种极其强烈又澎湃的想法占据了他全部的身心。
      他想要留在这里发展,然后在这里站稳脚跟,想要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想变得有钱,也更想有权,想要站在这座城市的最顶端,俯瞰这万千的风景。
      或许别人说出这样的想法,只会遭人嘲笑,笑他是青天白日的做梦呢,可是孙正兴这样说了,那他就会这样去做。
      不过是短短一个小时,他就决定把沈娴送回村子里之后,自己把家里该卖的东西都卖,也把老娘交给信任的人照顾,自己就出发再一次来到沪上拼搏奋斗。
      这样一个重大的决定,这样一个普通人可能花一辈子都不敢想的事情,孙正兴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思考完毕。
      他这人就是这样随心所欲,或者用胆大包天来形容也可以,要不然村里的人也不会认为他特别离经叛道了。
      可是在这样一个时代,拥有着这样胆量的他,就算是撞得头破血流,到最后也肯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条路。
      而且…孙正兴可没忘记沈娴在火车上跟那位老奶奶说的话。
      她今后也肯定不会只呆在三水镇那个小地方的,她要去考去首都的大学,成为名牌大学生,自己自然也不能落于人后。
      他不是学习的这一块料,那只能从别的方面找补一下。
      孙正兴在心中暗暗发了誓。
      要是等沈娴考上了首都的学校,那自己也一定已经有能力在首都买一个房子让沈娴居住。
      陷入沉睡中的沈娴完全不知道,孙正兴在眨眼之间就完成了观念的转变,也完全不知道他的人生已经走上了另外的一条路。
      醒来已经是下午三点多的事情了,沈娴又在床上赖了会床,眼见墙上的时钟已经快要指向四点,

第34章 靓女俊男[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