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钦说出这话,自己都吃惊呆愣了一瞬。
钟渺渺的手掌火辣辣的发烫,她扇着风,缓和着手部的不适。
听到他的话,她停下动作,纤细的手指重新握住锄头。
“张同志,我已经算是拖你后腿了,再把活都扔给你,那我也太没有人性了。”
他是好心,但她也不能贪得无厌。
既然到了这个世界,她就要努力适应,依靠别人永远不是最好的途径。
张少钦脖子上挂着汗水,笑意从他嘴角一闪而过:“那好吧,我们一鼓作气尽早干完。”
王小琴提着锄头,在田埂边洗好脚准备回家做饭,看到侄子不走问道:“小二,你不下工?”
张少钦摇摇头,开口道:“我要等一下。大伯娘,挑水的桶在我家,你记得拿回去。还有你家里的水缸我都挑满了,告诉大伯不用去挑水了。”
眼睛对着大伯娘故意眨了眨。
对面的钟渺渺把他的行为看在眼里,这个人还真的挺好玩的,也没上前拆破他的表演。
旁边的夏大妈听到他们的对话后满脸羡慕:“你们家小二真够孝顺的。”
只有王小琴明白他的意思,这孩子肯定又是弄了什么野货在桶里。她默默咽了一下口水,淡定道:“哪里哦,你儿子也孝顺。”
两人聊着家常往家里赶,饿了一天了,肚子早就唱起了空城计,走路都比平时快了几分。
钟渺渺没想到他这么大胆,明目张胆当着外人的面和他大伯娘打暗语。
等人走远后道:“你就不怕人发现?”
张少钦扬眉一笑:“村里哪户人家没有偷偷摸摸上山抓野物,上面也都是知道的,法不责众罢了。”
“好吧,还是悠着点。”
她点头,想想也是,看小说里还有黑市啥的,这个年代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以后有机会她一定要去见识一下。
日落西山,阳光也变得不是那么炽热。
她摘掉帽子,头发湿漉漉得贴在头皮上,整个人有种被膜包裹的不舒服感。
“还剩最后一点了。”
她感叹道。
可真是不容易,她这辈子都没有干过这么多的活。
张少钦点头,抬起锄头将最后的几棵杂草锄掉。
她的两只手微微颤抖,努力揉着发酸的肌肉,今天不揉开,明天怕是连手都抬不起来。
拍了拍带泥的裤子,她带着锄头走开几步路,发现他还留在原地。
好奇地问道:“你怎么不走?”
张少钦把地上的杂草用锄头掀在田埂上,从里面挑出一种草,那种草长得有点像纤细版的莴苣,断口处还流淌着乳白色的汁液。
他用力把草捆紧:“这是兔子最爱吃的草,拿回去养兔子。”
靠山吃山,打猎也不是每次都有收获,但是养殖可以做到稳定的供给。
养个兔子,按人头,他和大伯一家一共可以养5只,兔子生得快长得快,经济又实惠。
钟渺渺站住脚步,打量他一番,张少钦真的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人。
有胆量,会筹谋。
怪不得后面会成功,如果不是遇到有主角光环的男女主,他的事业应该不会止步于此。
她弯下腰,默默从身边这堆草里挑出来他需要的那种递给他。
不需要言语,就是有一种特别的默契,不一会儿就收集了满满一大捆草。
傍晚,整个清河大队炊烟袅袅,这是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
张家,王小琴正
第14章 终于下工[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