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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怎么说,女儿是爸妈的贴心小棉袄呢!
      才三岁就知道疼人了。
      不过,妞妞倒是提醒了沈思思,顾乘风还伤着,虽然他嘴上说着没事,但那伤口还流着血呢。
      为了避嫌,他住回了军营,把大房子让给她们娘俩,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去照顾照顾他。
      “妞妞,你把鸡蛋吃掉吧,爸爸在军营应该已经吃过早饭了,妈妈待会做个更好的,炖黄豆猪蹄给爸爸送去,好吗?”
      妞妞的脑瓜里迅速闪过那道奶白色的汤,很香呢!
      比她的鸡蛋羹都要香。
      “好耶!”妞妞兴奋地爬回凳子上,乖乖拿起勺子:“妞妞也要吃猪蹄。”
      她忍不住蜷起手指,刮了刮妞妞泛红的鼻子:“小馋猫……少不了你……”
      沈思思转身又进了厨房,抓了几把黄豆泡在水里,又把柜子里的半只猪蹄拿出来,砍成了小块。
      炖猪蹄也是有讲究的,步骤不对做出来会很腥。
      她先把猪蹄装进盆里,加清水没过蹄子,再撒上一把盐,用淡盐水浸泡了二十分钟。
      泡好之后冷水下锅,放葱姜去腥,水开瞥干净血沫子,捞起来再过一道温水洗净。
      这样不仅能去腥,还能保证猪蹄能炖到软烂。
      洗净后,她把肉放进砂锅,将泡过的黄豆一同加入,先不要放盐,大火烧开后小火慢炖。
      快到中午时,猪蹄已经炖得软烂,汤汁也变成了诱人的奶白色。
      沈思思这时才放盐,再撒上几颗枸杞,完美出锅。
      想着军营里吃饭吃得比较早,她寻思着先给顾乘风送去。
      便把灶台的火暂时封了,用余温保持着灶上的猪蹄和药材。
      她一边挑着好肉塞进饭盒里,一边喊道:“妞妞,我们出门给爸爸送猪蹄汤去……”
      家属院离军营不算太远,也就十分钟的路程。
      这一路上,沈思思遇见了不少人,大家看向她的目光,似乎和善了许多。
      她昨天一战成名,不少人都认识了她。
      多数人对她被造黄瑶,也是深感同情的,加上那么多好东西都往她屋里搬,他们也明白,顾乘风很在意她,没人敢再招惹。
      但也有少部分人,对她嗤之以鼻。
      沈思思无所畏地走在路上,抬头挺胸,整个人坦坦荡荡。
      她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长款大衣,头上戴着一顶同色系的贝雷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电影厂的女明星。
      妞妞也穿着一件同色系的棉袄子,领口袖口缝了一圈白色的蕾丝边,扎着两个丸子头,像极了洋娃娃。
      她一手提着饭盒,一手牵着奶娃娃,每经过一处,都能吸引大量的目光。
      这就导致了,十分钟的路程,像一个小时这般漫长。
      好不容易来到军区门口,她朝站岗的哨兵说:“你好同志,我找顾乘风。”
      哨兵上下打量着她,这人不会就是顾团长的未婚妻吧!
      真漂亮,真般配啊!
      他语气不免温和了些,但还是保持着应有的警惕:“你找顾团长?你是他什么人?”
      沈思思害羞地压低嗓音:“我是他的未婚妻。”
      当众说出这句话,她都臊得慌。
      同样脸红心跳的,还有不远处的顾乘风。
      他刚刚散会,就急匆匆地想往家里赶,生怕沈思思娘俩没饭吃,他回去做饭去。
      刚走到门口,便眼前一亮又一亮。
      沈思思来了!
      还亲口承认是他的未婚妻!喜欢带娃去相亲,八零美人风靡家属院请大家收藏:

第34章 给爸爸送汤去~[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