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羽的回答,居然可以经得起张三老师如此严谨的推敲!
这简直刷新了他们的世界观。
甚至,在听完张三老师的逻辑性极强的解释后,他们都有一种想要去实践一下的冲动!
这时,张三已经喝完了水。
于是继续说道:
“第二,那我们为什么也不能以强奸罪来论处张三呢?”
“因为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龙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们注意到没有,强奸罪最有效的判断方式,就是以各种手段胁迫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那么我们执法人员,又如何来判断,张三有没有胁迫那个小姐呢?”
“答案就是,看小姐有没有表现出反抗的行为和意志!”
“那么在凌羽的举例之中,那个小姐不但没有表现反抗的行为和意志,还十分配合,并且还非常享受。
甚至,连嘴都给弄麻了!”
“那么很显然,该小姐明显就是在出于自我意愿的情况下,与张三发生性关系的!”
“虽然张三有欺骗的话语存在,但是这种欺骗,只能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不能以犯罪来定义!”
“就比如,张三走到大街上,碰到一个女孩子,他很喜欢。
于是,他跟那个女孩子说,我摊牌了,其实我是亿万富翁!
只要你做我女朋友,我一个月给你一百万,再送你一套汤臣一品的房子!
然后那个女孩子就很开心啊!
于是立刻就答应张三了。
当晚,就和张三去宾馆开房!
开完房后,张三把女的都搞得下不来床了。
然后那女的问张三,一百万什么时候转给她,汤臣一品的房子,什么时候送给她!
这个时候,张三提起裤子,嘴角一歪,说道:“不好意思,我要再向你摊牌一次,其实我刚才是骗你的!”
这个时候,女的很生气,于是打电话报警,说张三强奸她。
那么很显然,她报警也没有用!
这叫什么?
这叫情感欺骗,最多属于民事纠纷,执法人员也只能进行人事调解!
怎么调解?
当然是,劝张三和那女的,原地结婚啊!”
“所以,张三能不能以强奸罪论处?”
“肯定不能啊!”
说到这里!
张三老师再次停了下来,然后又拿着桌子上的保温杯,慢悠悠的喝了一口水。
而这时!
王媛媛和何九两位主持人。
以及曹金华教授,李国军教授,李暗导演等三位评委老师。
在听完张三老师的这一翻解释后。
更是目瞪口呆!
还有这种操作?
这尼玛是人干的事!!!
第138章 还有这种操作?[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