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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出现在了方修的面前。
      他笔直的站在原地,器宇轩昂,威风凛凛。
      望向方修,行了一礼,不卑不亢道:
      “草民戚继光,拜见丞相!”
      方修语气略显激动,道:“有元敬相助,本相大业可成!”
      戚继光道:“丞相大人谬赞了。”
      方修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本相说的是心里话,如今大乾军备废弛,就需要元敬这样的人,好好整治!”
      对戚继光而言,重整军备,并不算难事。
      他也乐得做自己的本行,拱手道:
      “草民愿为丞相效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方修看着他,庄重道:“既然如此,那本相就命你为神机营指挥使,统领新军!”
      神机营就是新军的名称。
      数量不多,一万人,未来还会扩充。
      “谢丞相大人!”
      戚继光再次行礼。
      方修看着他,道:“毕竟是初来乍到,人生地疏,元敬这几日先好好休息,等朝廷的任命下来,本相随你一同去新军校场,检阅新军。”
      戚继光拱手道:
      “末将遵命!”
      ............
      转眼间,已是三日后。
      城北,新军校场。
      晌午,烈日高照,灼烧大地。
      数千兵卒笔直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几名校尉拿着鞭子,在队列中巡视,一旦发现有人乱动,就是一鞭!
      新军每天三次队列训练。
      早中晚各一次,一次半个时辰,无论骄阳似火,还是暴雨如注,皆是如此。
      这样的训练方式,大多数人都有些难以忍受。
      但想到队列过后,能吃到一餐。
      一天能吃三餐。
      身体的疲惫又变得没那么强烈。
      毕竟。
      来这里之前。
      绝大多数人做梦都没想到,有朝一日能吃三餐。
      张凡同就是其中的一员。
      他个子高,饭量大。
      还是半大小子的时候,一顿饭就能吃掉半斗黍米,比同胞的三个兄弟加在一起还多。
      十一岁的时候,因为太能吃,他爹带着他走了几十里地,到某个大户人家谋生。
      还没走到,天已经黑了。
      他脑子不太好使,胆子又小,天一黑就怕,走着走着连爹都找不到了。
      就这么一个人在外头乱晃。
      一直到第二天,他娘磨烂了一双草鞋,才把他找到,牵了回去。
      之后的几天。
      爹娘因为他的能吃,大吵了一架。
      也就是那个时候。
      他渐渐的意识到。
      能吃,并不是一件好事。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他学着控制自己的食欲,一顿饭尽量只和兄弟吃的一般多。
      就算再饿,也不多吃一口。
      饿得极了,就往胃里灌水。
      就这么,又活了七年。
      直到现在,加入了新军,来到了神机营。
      他还保持和以前一样的习惯。
      尽管军爷告诉他,只要完成训练,一天三顿,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但他还是害怕。
      害怕会有一天因为吃得太多,被赶出新军。
      加入新军的那天,爹告诉他,人争一口气,出去了就别回来。
      这句话,他一直记在心里。
      他虽然笨,但不傻,知道爹是怕他回来,家里的饭不够吃。
      但他心里没有怨气。
      他知道,爹一个人养活他们兄弟,并不容易。
      所以他每一天都竭尽全力,完成训练,让自己留在这里。
      此刻,烈阳高照。
      额头上汗水流入眼睛。
      张凡同仍旧瞪大着眼,站得笔直。
      时间在这一刻变得漫长。
      不知道过了多久。
      校尉的声音终于响起。
      “开饭!”

第63章 召唤戚继光[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