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林博士你的推测呢?”
林森说道:“从骨骼重塑的痕迹看,三到四个月。”
坦普瑞博士点头:“我认同这个结论。”
在三四个月里,死者经历里漫长的折磨。每当他窒息濒死,凶手总会让充分的感受缺氧的痛苦,然后才稍微放开一点让他呼吸。
这个循环不断的重复,直到死者的心肺肿大发炎,其他身体器官也跟着彻底崩溃。
即使是阅历丰富的FBI资深探员也必须承认。这是他听过最残忍的杀人案例之一。
相比两位FBI雇员的感叹唏嘘,法医实验室的一众人却表现的都很平静。不仅因为他们都很专业。还因为他们都曾参与考古发掘工作。
在人类的历史上,有很多与相当,甚至更加残忍的做法。区别只是曾经的人类是为了复仇,树立权威,制造恐惧,献祭等等。而卡戎似乎只是为了快感。
林森经常问自己:这算是人类的进步吗?
坦普瑞博士打断了林森的思辨:“林博士,你确定没有遗失任何一块骨头吗?”
“我非常确定,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失误。他和其受害者一样,没有镫骨。这块骨头被取走了。”
“是卡戎。”
几分钟后,坦普瑞博士在报告上签上了名字。这具尸体正式加入了卡戎的“作品集”。并且被送入坦普瑞博士专用的验骨室。
镫骨,是听小骨的一个,附着于耳蜗的卵圆窗,功能是转化音波为可听的声音。在人体中它是最小和最轻的骨。
卡戎每次作案的手法,目标,地点等等条件都不尽相同,最终将这些去链接起来的就是这块人体最小最轻的骨头。
九成得连环杀手都会从被害人身上取走纪念品。卡戎也在这九成里面。但他取走的是最不起眼,最容易被忽视的那块。
即使在专业的法医学实验室里,也无法保证每具尸体都不会遗失镫骨。它太小,太容易被忽视。
卡戎是一个天才的杀手,智商极高逻辑清晰偏偏又极端自律,关于他的侧写足足有一百多页。
每一次作案都会用不同的手法,目标类型也几乎无规律可循。这是典型的自我挑战也是最直接的炫耀。
这种人高智商变态是最让FBI头疼的类型。因为他们聪明到可以自学绝大部分网络上能够找到的专业知识。
而习惯了背景筛查的方式圈定嫌疑人的FBI,根本不可能从拥有医疗背景,精神病史记录,服役记录,犯罪记录中找到这个空白人。
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不存在的。直到大家注意到了这枚小小的镫骨。
用弗林的话说,这是一个骄傲的婊子养的混蛋。
变态杀手喜欢搜集战利品,却很少有把骨头作为目标的。头发指甲眼睛皮肤性器官都是常见的选择,仅有不到一成会选择骨头。
而通常这些人都会被很快发现并抓获。骨头能够留下的痕迹太多也太久,容易腐烂的软组织才是最理智的选择。除非你认为自己比所有执法者都要聪明。
真正骄傲的人是不屑于向全世界炫耀的。只有他们认可的聪明人,才有资格作为他的分母。
当然,这也是坦普瑞为什么对卡戎如此执着的原因。无论是智慧还是智商,她都不认为自己会是分母中的一个。
坦普瑞博士在遇到难题的时候,都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待在自己的验骨室里。
虽然林森也是这个实验室的实习生,但他并没有留下来和其他人一起研究这幅骨头。而是跟着弗林一起来到了街角的咖啡店。
因为林森已经“看到”了那个地下室里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一直都有一个疑问,关于那台电脑和网线。
第6章 镫骨[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