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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杨杰有些热,索性脱了外套,直接穿着短袖坐在店里面喝。
      手臂上一道狰狞的刀疤还泛着刚刚长出来新肉的粉红,看起来格外的吸引眼球,吓得两个刚刚迈进店内的小情侣转身就又走了出去,唐森也不在意。
      不过这道疤唐森却是注意到了,仔细瞅了好几眼,朝着杨杰问道:“哥,你都这个时候了,还在外边混呢?咋还动上刀了?这是最近受的伤吗?上次来的时候我记得还没有……”
      “混什么!”看着唐森有些迷离的眼神儿,听着他略微有些发大的舌头,杨杰知道他也到量了,再喝恐怕也得倒下。
      索性杨杰把自己的杯子也放在桌子,上给他讲起了上一次自己和慕容雨坐小客回村上时候发生的事。
      而唐森也是拿出了一幅听故事的状态,把酒杯放在一旁听着。故事讲述大概花了十分钟左右,终于把故事交代了清楚,只不过其中的过程似乎变得有些不太一样,在杨杰的描述中,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舍己为人,英雄救美的大英雄。
      不过不管怎么说却也算是讲明白了,唐森朝着杨杰竖起了大拇指,嘟囔一句:“嗯,哥真爷们儿!走一个,为了这事,必须走一个!”
      然后拿起酒杯,又和他碰了一个。两人喝酒用的这种大号的扎啤杯,一杯酒相当于一瓶左右的量。
      照这种喝法,谁也扛不住,包括杨杰。倒不是说酒精有多高,而是实在是膀胱受不了。这么一会,两人已经跑了好多次厕所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有什么隐疾,有点尿频呢。
      听完了故事,唐森仔细的端详着杨杰手臂上疤痕,不是很深,但是有点长了的一道疤,然后朝他问道:“哥,小弟给你出个主意怎么样?你这疤,虽然看起来威武不凡,但是放在这儿确实有些碍眼,正好我前几天认识了一个传承了老手艺的刺青师傅,不如就着你这疤给你设计一个酷炫的纹身,你觉得如何呀?”
      对于唐森的提议,杨杰不置可否,虽然说在他们那个年代,小时候调皮捣蛋的孩子们,都已有一个纹身为荣。
      但实际上杨杰对于纹身却并没有什么太过的喜爱,尤其是不喜欢花臂。只不过放在手臂上一个疤确实没有纹身好看。
      早上来的时候三个人就开喝,大概喝了半天左右的时间,这才把李小龙撂倒了,而后唐森又带着杨杰继续,到现在已经是下午3点多钟了。
      唐森说,既然你打算纹身,那就最好现在就去,否则去的晚了就赶不上了。那家店有一个规矩,晚上6点以后从不开门。
      在杨杰的帮衬下,唐森有些勉强的把李小龙抱到了自己家的客房。没想到这家伙虽然平日里看着像是一根麻杆儿一样,但是体重确实不轻,身上很有肉嘛。
      看着唐森的笑容,杨杰脸上就感觉一阵的不自然,尤其是当唐森公主抱着李小龙的时候,那笑容看起来分外的诡异。
      有故事!也许今天晚上肯定会发生夜袭事件,杨杰心中默默地为李小龙惋惜了三秒钟。

第226章现状[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