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随着地上发现的血迹越来越多,他的心越来越沉。
这里发生过打斗!
而且从干涸的血迹来看,事情已经发生很久了。
他放在心尖上的人,又是被人刺杀了吗?
好恨!
他竟然没有在她身边!
李文渊浑身颤抖,拿着布包,脚步艰难的来到一家典当店门口。
负责引导顾客的伙计,正闲得发慌,他一眼便发现了李文渊,“这位公子,你手里拿着的布包可不值钱,我们店是不收的。”
李文渊收拾心情,拿出了一颗碎银递了过去,“我不是来当这个布包的,我是想知道它是谁的,又发生了什么事!”
伙计一看到有银子拿,顿时眉开眼笑的接过去。
“这件事小的最清楚了......”
在金钱开路的前提下,李文渊很快知道了一切。
“你是说,那位姑娘没事?”
“是呢,好像是被一个很漂亮的女子救了。那位姑娘还跟府尊说上话,这么一个大人物,居然还住在里面的街里。”
李文渊瞬间松了一口气,浑身的力量仿佛又回来了。
人没事就好!
又听闻王蔷是住在街道里面,他顿时又是一颗碎银递了过去,“劳烦小哥带我进去找一下她,我和那位姑娘是认识的!”
“好说,公子请跟我来!”
突然又得了一颗银子,伙计更是喜不自胜,反正这里没事干,连忙带起路来。
至于他们认识不认识,他只认得银子,有银子什么都好说。
这货作为吃瓜群众,算是全程目睹整个事件的发生,自然知道两女是从哪儿回去的。
不过一把李文渊带到巷子里,伙计就麻爪了。
巷子里有这么多小院落,他也不清楚她们是在哪一个。
挠了挠头,尝试听一下声音。
除了街道上的吆喝声,这里静悄悄的。
毕竟他只是看到两人从街道上,进了巷子里,并没有跟着过来探查。
搓了搓手,显得颇为尴尬,“公子,小的只知道她们进来了这里,并不清楚她们在哪个小院,要不帮你敲门问问?”
“不必了,既然知道了这里,很快还会遇到她的!”
伙计见他呆呆的驻望,忍不住心里八卦起来。
不知道这位公子喜欢哪一位女子,是高挑冷艳的,还是假小子一样的。
或者再大胆一点,两个都......
李文渊暗自记下了地址,仍然把脏兮兮的布包拿了回去。
他租住的地方,离王蔷这里还有几条巷子,并不算太远。
桂圆小书童在他少爷进门后,兴冲冲的走过来,想要接过布包。
但在看到那么脏后,抬起来的手,又悄然摸了摸耳坠。
他一脸不解,惊讶的问道:“少爷,晚饭已经做好了,这么脏的东西,你从哪儿捡回来的?”
“先等一会,本少爷去将它清洗一下!”
李文渊越过书童,很快便打来井水,爽快的将布包放在一个洗衣盘里,再放一些皂角粉下去,撩起袖子揉搓了起来。
布包很快被洗去了污迹,但上面仍沾着点点血迹,难以洗去。
“少爷,这血迹可以用醋浸泡着试试......”桂圆在旁边看着,忍不住出声提示。
他一个小书童,哪里知道那么多。
都是听李家的浆洗丫鬟说过后,才暗暗记下的。
至于那个浆洗丫鬟为什么知道这些,他更是不了解。
轻轻摇了摇头,再过一趟水后,“不用了,这样挺好看的。”李文渊拿着布包,直接晾晒在晾衣杆上。
挺好看的?
大少的审美,桂圆有点看不懂。
晾晒完布包,见自家小书童还在远望它,李文渊不免提醒,“去洗一下手,吃完饭后晚上早点睡,明天要早起。”
一听到吃饭,桂圆瞬间回神,不再纠结少爷的审美问题。
他连忙去洗一下手,快步跟上自家少爷。
第12章 染血布包[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