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渊易也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现在吃软饭的男人怎么都这么毫无羞耻心呢?他挥了挥手,示意闫志洋说说出事那天,他进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据闫志洋声称,他与陈芳同居的时候,就知道陈芳在屋内的衣帽间里,弄了个暗格,把现金金饰都藏在暗格之中。他想趁着陈芳还在外地公干,偷偷用私配的钥匙进屋,拿走暗格里藏着的东西。事发那天深夜,他乘坐电梯来到16层,他知道电梯内有监控摄像,但并未刻意遮挡面部,因为他根本不担心陈芳发现东西被盗后在监控画面里看到他,他坚持认为自己将要拿走的东西本来就应该属于他。
用钥匙打开房门后,闫志洋蹑手蹑脚打着手电直接奔向衣帽间。但暗格里没有现金,只有一堆金银首饰,闫志洋把首饰放进带来的包里,出了衣帽间,走进卧室,他想看看卧室里还有没有什么其他值钱的东西。但他一进卧室,就在手电的照耀下,看到了躺在床上的那具尸体。手电光柱正好打在尸体的脸上,闫志洋清楚看到陈芳的脸已经变形,一片苍白,眼睛圆睁着,正死死地盯着他。闫志洋吓得赶紧拽着包打开房门,一溜烟地就跑了。在电梯上,他还吓得浑身哆嗦,用力拍打下行按键。等他离开小区后,才猛然想起,屋里到处都是他的指纹,监控摄像还拍到了自己,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闫志洋只好考虑跑路,反正现在也没有工作了,到哪儿去都行。但他又怕逃亡路上一个人太孤独,于是琢磨着来到前女友杨欣的家。为了让杨欣死心塌地跟着他,闫志洋把那些从陈芳家里拿出来的金银首饰交给了她。不过,闫志洋还是打了埋伏,他只拿了一半首饰给杨欣,另一半被他藏了起来。
对于闫志洋的口供,周渊易认为是可以采信的,因为在监控画面上还曾经出现过另一位身穿深色外套的人。那个人在16层逗留的时间,与闫志洋有重合。如果闫志洋所述属实,那么闫志洋待在陈芳家里的时候,那个人一定也躲在屋内某处。
另,闫志洋一周前到陈芳家里时,身上所穿衣服,正是现在他穿的这件深蓝色风衣。经法医刘岚比对,风衣上的蓝色纤维,与从死者指甲缝里提取出的纤维完全不同。
因此,找到另一个男人,成为了警方下一步的重点。
当周渊易将电梯监控画面拍摄到的另一个可疑男人的照片,递给闫志洋后,闫志洋立刻脱口而出了一个男人的名字——詹姆士·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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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何可不是什么外国人,他相貌英俊,体型魁梧,浑身肌肉,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在市内某连锁健身中心任职私人教练。之所以老马与小区保安不认识他,是因为他成为陈芳入幕之宾的时间并不长,来过几次陈芳家,但都是后半夜了。而闫志洋认识他,则是因为他就是造成闫志洋与陈芳分手的罪魁祸首。
071 候鸟族(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