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
无边无境,无休无止,带着一丝丝入骨的凉意,使得王才风犹如身处无底深渊。
这是他醒来的第一感觉,想睁开眼睛弄清楚怎么一回事。
可是。
玛德,我的眼睛呢!用脑子检视了一遍身体,全身上下没有能够视物的能力。
嘴巴张了张,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反而有一些泥土倒灌入嘴里。
不像是传说中的鬼压床,自己现在意识清醒的很,身体明明也能动。
什么情况?我是谁?我在哪?王才风发出来自灵魂的拷问。
短暂的懵逼之后,他挣扎着扭动了一下身体,周遭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是泥土的冷硬触感。
这是?在土里!
我咋被埋了?谁干的缺德事!
奇怪的是,被埋在土里竟然呼吸顺畅,丝毫没有缺氧晕眩的障碍。
感觉身体的皮肤表面湿润润的,空气能够自由进出。
自己竟然是用皮肤在呼吸!
凭着本能,往上蠕动了一会,虽然没有眼睛,但是皮肤有感光的功能,隐隐感觉到泥土上方是有光线的。就跟闭着眼睛看太阳一样,光明就要刺透黑暗的感觉。
随着对外界环境的感知,王才风的心思沉淀下来,发觉自己可能不是人。因为没有眼睛,没有四肢,没有好多人类的零部件。
感觉自己更像一根薯条……
确切地说,是类似薯条状的东西。
说不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反正不是人。
不会吧,自己没做什么缺德的事啊,就不配做人了吗!
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隐约记得自己好像是被雷劈了。
记忆的碎片纷至沓来。
想起来了,之所以被雷劈,大概是因为自己曾经发过一个不靠谱的誓。
王才风是个初二的学生,隔壁班有个女生长的贼好看,是大家公认的校花。皮肤白皙,头发乌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身材也已经长开了,这很容易就俘获了众多情窦初开的男生,王才风也未能幸免。
于是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娶到校花,否则誓不为人。
那时候的喜欢真的很纯粹。不顾一切的喜欢。
校花喜欢打篮球的帅哥,王才风就拼命的练习打篮球,企图在篮球场上吸引她的注意。
校花喜欢小动物,王才风家里没钱,买不起什么稀有品种,于是就拿鸡蛋,自己孵了一堆毛茸茸的鸡仔,想着她生日的时候送给她。
校花喜欢唱歌,王才风从五音不全,练到了唱五分钟rap都气不喘心不跳。
……
王才风虽没吃过猪肉,此刻却是见到了猪跑。
这两个不要脸的玩意!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事情!
……
可是自己又能奈之如何呢?
王才风仰天一声长叹,多年的喜欢也已经荡然无存:终究是错付了啊。
忿忿地刚走出小树林,此时一道惊天大雷,隆隆作响,毫无征兆地砸在王才风的脑壳上。
劈的王才风是当场上下两开花,外焦加里嫩。身体虽还是热乎的,却早已经凉的透透的了。
 
第52章 出土[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