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对家人都问心无愧,对社会有用,怎么样?”
     秦越把头埋在她身前,好一会儿才说,“你怎么跟何政委似的。”
     “可能前阵子跟何政委通话多,那我最近不跟他聊了。”
     “那别,你们聊的开心就好,不然他肯定打电话说我吹枕边风不让你跟他聊天的。”
     脑袋倚在沈穗肚子上,秦越很喜欢此刻的温馨,如果不是想起胡宪芸,那可真是再好不过。
     “胡宪芸怕是还不会死心。”
     “高瑾都认罪了,她还能怎么翻案?”沈穗觉得这个案子没什么转圜的余地。
     性质太过恶劣了。
     再加上报纸上又有诸多报道,关注的这件事的人很多。
     高瑾此番在劫难逃。
     秦越心中不安,“我总觉得她会再想别的办法。”
     “劫法场吗?”沈穗笑着调侃了句,“还是说,她是精神病?”
     沈穗做梦都没想到,胡宪芸还真就是用这一条,来帮高瑾脱罪。
     “有病吧?法官被收买了吗?”靳敏觉得不可思议。
     案件的审理是在六月下旬,彼时沈穗已然回到首都忙活着王府井大街那几个铺面的竞买一事。
     怎么也没想到,这板上钉钉的案子,竟然还真被翻了。
     靳敏最气不过,“那谁能证明,她在杀人的时候犯病了?之前也没人说她有精神病啊。哪条法律规定精神病杀人就可以不负责任了?”
     还真有。
     沈穗今天特意去看了法律法规。
     刑法第十五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能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①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胡宪芸抓住了这个法律漏洞。
     毕竟死掉的隋章没办法开口说话,指控高瑾杀自己的时候精神正常。
     根据杜小风说的,昨天案件审理时,高瑾一直说,“我有病,我有病。”
     不知道是真的疯了,还是在装疯。
     医院鉴定结果显示,高瑾有精神疾病。
     现在处于发病期。
     这谁能想到啊。
     高瑾不止逃过一劫。
     还拿了尚方宝剑。
     精神病患者,可不是手握最好的武器吗?
     靳敏傻眼了,她不懂法律法规。
     但……
     “那她要是借口自己犯了精神病,来找你麻烦,那咱岂不是很被动?秦越知道这件事吗?”
     婚假结束后,秦越执飞,目前还在国外。
     他应该还不知道。
     “还不知道呢,不过这也没什么。”沈穗想了想,“她毕竟杀了人,需要家属严加看护,不然的话就得交给政府看护。你觉得她能大老远的跑到首都来?”
     话虽然如此,但靳敏还有些担心,毕竟高瑾可是杀人的时候才犯病。
     那个人小心眼的很,肯定又把这一笔记在沈穗头上了。
     就怕防不胜防。
     “到时候我请人帮忙盯着,她要是来了首都,我先知道消息,也能有所防备。行了,别太担心。”
     这会儿交通没那么便利。
     反倒是能有所提防。
     “你打算请谁帮忙啊?你在那边,也没认识的人吧?”
     ……………分割线………………………
     ①引用自1979年版《刑法》。我真的有查法律条文
    喜欢。
  

第616章 脱罪[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