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和林宇是同一届的同学,只是不在一个班,平时的关系也就是个点头之交。
在林宇的记忆中,陈锋是个开朗乐观的帅小伙,一米七八的个头,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总是背着个红色的三叶草单肩包。
他会弹吉他,嗓子也不错,上学时是学校有名的情歌王子,每次学校开联欢会他都是控场王。
高中时还有两个女生为了争当他女朋友打的不可开交,孙佳琪有段时间也疯狂迷恋他。
可此时此刻躺在床上的却完完全全是另外一个人。
光头,戴着口罩,瘦得皮包骨,像是具刚出土的楼兰干尸,皮肤是一种病态的苍白,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濒死的气息。
林宇进屋时他在睡觉,又像是陷入昏迷。
“稍等一会儿吧,他睡不了多久。”
陈锋妈妈小声说了一句。
林宇盯着床上那个曾经熟悉的同学:“阿姨你先去忙吧,我在这儿等他。”
陈锋妈妈默然无语,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还顺手把房门带上。
房间里安静下来,林宇拉过张凳子坐下,环顾一圈陈锋的房间。
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别无他物。
书桌的墙上挂着一把落满灰尘的民谣吉他。
林宇认得这把吉他,这是陈锋的挚爱,上学时他经常背着这把吉他去学校嘚瑟。
“它叫云雀......”
林宇回过头,看到床上的陈锋已经睁开眼,正一脸回味的望着墙上的吉他。
“是一种鸟的名字,声音很好听,我就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不错。”
林宇打量着床上的陈锋:“什么时候得的病?我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三年前,那时候我还在南方上班,查出有病之后就一直在外地看病,始终没回来。”
“你这个......治不了了?”
陈锋脸上露出释然的微笑:“不治了,已经拖累我爸妈三年了。”
他喘了口气:“其实我早该放弃治疗的,能给家里省下不少钱,可那时的我......还想活。”
“现在呢?看开了?”
“看不开也不行了,已经没救了。”
说着,他费力的拉开盖在身上的薄被。
看到他的小腿后,林宇悚然一惊。
陈锋的小腿已经开始腐烂,白森森的小腿骨就暴露在空气中,黑灰色的腐肉甚至已经不再流血。
“看,其实我已经开始死了,呵呵......”
林宇伸手替他把被盖好,薄被下面有一个木质的笼子撑着,避免棉被和他直接接触。
“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吗?”
“唔,那可太多了,不过都不可能了,不说也罢。”
到了这个阶段,他已经变得很豁达,又或者是认命了。
林宇沉默片刻:“你说你有后事要交代,是什么事?”
陈锋轻叹一声:“办一场葬礼是不是挺贵的?”
“嗯......还行吧,多少钱的都有,一般的也不算很贵。”
“最便宜的多少钱?”
林宇想了想:“要是不请大执宾的话,一千来
第400章 写给自己的墓志铭[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