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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京城悍匪于根柱(1)[2/2页]

90年代大案系列 幸运小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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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杨路,幼年丧父,母亲患有严重精神分裂,无力抚养。于根柱如同街头野草般长大,为生存和不受欺辱,偷窃、斗殴成了家常便饭。
     他身材粗壮,文化极低,言语粗鄙,却将“江湖义气”奉为圭臬,对“朋友”和“恩人”两肋插刀,因此在当地混混中颇有“威望”。
     刚满20岁,他就因持土枪匕首拦路抢劫被劳教两年。劳教期间查出严重肝病(疑具传染性)被保外就医。
     保外期间非但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抢劫,最终被判重刑9年,押送条件艰苦的青海格尔木监狱服刑。
     在狱中,他靠着所谓的“大哥”作风,竟赢得不少犯人敬畏,连年长者都称其“于哥”。1990年,30岁的于根柱刑满释放。
     母亲的病情稍有好转,苦劝儿子改邪归正。于根柱最初也试图回归正轨。
     母亲拿出微薄积蓄,妹妹们凑钱,帮他在家门口摆了个水果摊。
     生意尚可糊口,他似乎也曾憧憬过开个店、娶妻生子的安稳日子。
     但好景不长,无照经营的水果摊被取缔。失去生计后,打零工难以维生。老母忧心儿子重蹈覆辙,用自己可怜的退休金养活他。
     然而,习惯了“江湖地位”的于根柱,岂能忍受靠病弱老母供养的耻辱?一年多后,狱友王铁民、李健找上门来,邀他“重操旧业”撬窃抢劫。
     于根柱几乎没有犹豫,就此彻底沉沦,再未归家。
     从劫杀到虐杀:人性的彻底泯灭
     1992年6月起,于根柱、王铁民、李健三人组成团伙,疯狂进行入室盗窃和抢劫出租车,作案数十起,贪婪到连小孩的储钱罐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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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一个多月后,血案发生。8月1日,他们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王卫和。身高体壮的王卫和奋力反抗,与持刀的于根柱扭打起来。
     于根柱凶狠地一刀捅向司机大腿,不料刺中动脉,王卫和当场毙命。这次杀人虽属意外,却成了于根柱彻底兽化的转折点。
     同伙王铁民胆怯,李健则直接表达不满:“谁像你这样上来就乱捅?他又没家伙!你这样瞎搞痛快了,连累我们都要‘打靶(枪毙)!”
     这引爆了于根柱的怒火。他本就疑心李健在盗窃分赃时“吃独食”,认为这是不讲义气的背叛。
     积怨在9月一次酒后爆发,两人大打出手。李健吃了亏,竟威胁道:“少他妈装大哥!我就藏钱了,怎么样?逼急了我去公安局自首!你杀人了,我可没动手。看看最后谁吃枪子!”
     这句话彻底点燃了于根柱的杀心。他胁迫王铁民:“这小子要去‘点炮(告密),必须干掉!你不干,我先放你的血!”王铁民面无人色,只得屈服。
     1992年10月17日下午三点多,两人摸到李健位于朝阳区亚运村的住处。李健与女友梁某在家。
     李健虽感意外,但迟钝地相信了于根柱“借宿一晚”的谎言。当晚10点,李健和女友熟睡。
     于根柱将电视音量调到最大掩盖声响,抄起沉重的铁质台灯底座,闪进卧室,对准李健头部猛砸!李健只哼了一声便气绝身亡。
     在于根柱的逼视下,王铁民颤抖着用木棍将梁某砸晕。于根柱嫌其手软,冲进厨房拿来菜刀,对着梁某脖颈疯狂砍剁,直至头颅几乎断离!
     对李健,他更是发泄般用菜刀将其脸皮残忍挖下,狞声道:“你不要脸,就别要脸皮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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