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
一、荷兰共和国无条件投降,并在未来十年内,合计赔付大明帝国黄金一千万两。
二、荷兰放弃对东南亚殖民地的所有领土诉求。
三、阿姆斯特丹股票市场彻底对大明帝国敞开。
四、未来的荷兰海军只允许拥有1000吨以下的风帆战舰。
五、荷兰彻底退出欧洲联盟,加入北约组织。作为交换条件,大明帝国有义务保护荷兰本土的安全。
六、包括荷兰本土以及所有殖民地市场全面向大明帝国开放,荷兰允许大明帝国货币自由在国内流通。
七、荷兰开放海牙、阿姆斯特丹港口作为大明帝国北海舰队的母港,大明帝国享有五十年的驻军权。
八、荷兰割让北美大陆的曼哈顿岛、加勒比海的阿鲁巴岛、安的列斯群岛全部割让给大明帝国,荷兰放弃对该几处领土诉求。
九、荷兰共和国更名为荷兰王国,国王由奥兰治亲王威廉·亨德里克·范·奥兰治担任,作为交换条件,约翰·德·维特就任王国第一任首相。
十、大明帝国有权在荷兰本土驻军不超过两万人,明国同样享有五十年的驻军权。
随着条约的正式颁布,约翰·德·维特的名字注定会被载入荷兰王国的史册,成为当之无愧的大英雄。此时此刻,荷兰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国内的物资供应几近枯竭,无数的百姓都在焦急地等待着海外的物资能够尽快运抵国内。有鉴于新国王威廉三世正在北京留学,且还要在那里逗留至天启四十八年(1668年),因此,由王国王太后玛丽·亨利埃塔·斯图亚特暂时行使监国的重任。
而在这个关键时刻,条约的出现犹如一道曙光,给无数失业的船工、军人以及手工业者带来了新的希望。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可以离开荷兰,前往遥远的大明帝国谋求一份生计。这不仅解决了他们个人的温饱问题,也为荷兰缓解了就业压力。
然而,条约的影响远不止于此。对于神圣罗马帝国和教廷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随着荷兰人的投降,大明帝国成功地在神圣罗马帝国的腰部插入了一刀,这使得原本就已经陷入两面作战困境的帝国雪上加霜。要知道,重新开辟一条战线对于神圣罗马帝国来说,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除了神圣罗马帝国之外,受到刺激最大的当属号称欧洲一霸的法兰西王国。得知这个消息后,路易十四暴跳如雷,他甚至扬言要出兵荷兰,帮助荷兰复国。这一决定不仅显示了法兰西王国的强大实力,也表明了路易十四对明国将势力发展至跟前的警惕之心。
只不过,即便是最后,神圣罗马帝国被彻底拆分,法国人也没有出动哪怕一兵一卒踏过西属尼德兰(也就是后世的比利时)出现在荷兰本土。
而此刻,作为欧洲同盟组织发起者之一的神圣罗马帝国正陷入两线作战之中,根本无力顾及荷兰方向。
因此,至12月份,明军陆军抵达并在荷兰本土行使驻军权,神圣罗马帝国都没能力派出军队帮助荷兰夺回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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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荷兰王国[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