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禁止向街道倾倒垃圾(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由金吾卫和街使负责巡查执法。
城市设有专门的垃圾处理场所(如城外的 “粪场”),甚至有专人收集粪便作为肥料出售,形成初步的废物利用链条。
这还是对比的比较好的欧洲,阿三那里就更不必说了,这时期哪怕戎日王朝一统,也没耽搁往恒河拉粑粑,倒垃圾。
阿拉伯半岛也没好哪去,那里沙漠多缺水,公共卫生被忽视。
城市中缺乏下水道,居民多将污物倾倒在远离居住区的沙漠边缘,导致城市周边形成污秽堆积区。
早期的阿拉伯人以游牧为主,定居城市(如麦地那)的规划简单,住房密集且缺乏卫生设计,人畜混居普遍,粪便、垃圾随意丢。
其他连文明都没形成的部落就更不用说了,连城市都没有,部落里还不是想去哪去哪拉。
看到这是不是对中原有了一些自豪感?
否则生活在后世的人们,或许只能学学阿三的精神胜利法了。
其实唐律中对于官员的约束也是十分强的,当然有没有先两说,就说受财枉法。
唐律规定,受绢一尺杖一百,每一匹加一等,十五匹处绞刑。
受财不枉法,即官吏收受贿赂,但未歪曲法律作出有利于行贿人的处断。
赃一尺杖九十,每二匹加一等,三十匹加役流。
无禄人受财不枉法减一等处刑,四十匹加役流。
受所监临,指主管官吏非因公事而收受所辖范围内下属或百姓的财物。
官吏出差,不得在所到之处接受礼物。
若官吏主动索取财物,加一等处刑,用武力或权势勒索财物的,依照受财枉法论处。
唐律还规定,官吏应约束其家人不得接受被监临人的财物,若家人有犯,比照官吏本人减等治罪。
你看着这些律法,是不是比后世那不痛不痒的处罚舒服多了?
王夜同样如此,不过不同的是,他知道律法是律法,重要的还是看执行。
不过什么时候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这些都是有说道的。
就拿李孝恭来说,他要犯点收受贿赂的事,李二陛下会去处罚杖刑?
那位爷可是缺女人了,就光明正大找李二陛下要的主。
所以,即便王夜深知律法公正平等的重要性,也不会操之过急的说什么人人平等。
这时候的律法说白了,就是应对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
至于其他,只能慢慢来,交给李承乾就好。
当然,谁若是不开眼主动送人头的,那也别怪他较真,不定那个大官就公平公正了。
谁让李二陛下离不开他呢。
“魏尚书,你若是渴了、饿了,只管喊门外的侍女,这些王府都用供应。”
“这里的笔墨纸砚,您随便用,晚上就住这里,上朝不用担心,王府车马接送。”
魏征一听这话老脸都皱在了一起,这是打算让他除了上朝,就固定在这了?
怎么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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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1章 律法差距[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