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再放任黑帮无序争夺地盘,而是划定各帮派的活动范围和“业务权限”(如黄赌毒的经营区域),要求帮派按比例缴纳“保护费”,并承诺通过警方力量打击“不听话”的帮派或外来势力。这种模式让黑帮从无序混战转向“服从规则就能获利”,反而更依赖他的“协调”。
用“威慑+利益”双管齐下,对不配合的警员,他利用职权打压或边缘化;对试图脱离掌控的黑帮,则动用警方力量“清理”,同时给合作者提供安全保障(如通风报信、减轻罪名)。
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策略,让黑白两道都不敢轻易挑战其权威。
本质上,他是通过将非法利益“制度化”,让警与黑从对立变成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了对两道的控制。
一日,雷洛与娄光远单独会面:“我知道你们家在股市上赚了不少,但这只是表面。香港的真正金矿,往往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地方。”他笑着说道,“比如一些灰色地带,和我控制的几个行业,你们可以考虑参与其中。”
娄光远愣住了,眼中闪过一丝犹豫:“这些东西,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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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洛轻轻一笑:“香港的规则,你我都知道。合法与非法,只是一个模糊的界限。你们愿意赚大钱,就得懂得如何利用这条线。”
然而,尽管心有警觉,娄光远最终还是答应了雷洛的要求。这不仅仅是为了生意,更是为了家族的未来——他们需要在这片土地上扎根。
娄光远答应雷洛的要求后,心急如焚地找到何雨柱,二人迅速关起门来商量对策。
娄光远满脸忧虑,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说道:“雨柱啊,这事儿我答应得太草率了,现在心里七上八下的,总觉得以后要出事儿。”
何雨柱神色凝重,沉思片刻后缓缓开口:“娄叔,既然已经答应了,咱们就得想办法把风险降到最低。我倒是有个主意。”他走到桌前,拿起纸笔,边画边解释起来。
“咱们可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娄氏集团的上市主体,然后通过多层BVI公司来搭建境外股权网络。这BVI公司呢,就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很多企业都用这种方式来规划股权结构。”
娄光远凑上前,盯着何雨柱画的草图,一脸疑惑:“雨柱,你详细说说,这能有啥作用?”
何雨柱继续说道:“以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它的股东可以是BVI公司,而BVI公司的控制人则可以是您在海外设立的家族信托之类的。然后,让BVI公司全资拥有娄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娄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再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协议,像独家服务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等,把运营实体的利润合法地转移至境外上市主体。”
他放下笔,看着娄光远,神情严肃地说:“娄叔,这么做最大的好处在于,以后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的风险,只有娄氏集团香港公司会受到损失。因为境外架构,像开曼公司、BVI公司,与香港运营实体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主体。要是香港业务出现局部风险,一般不会直接波及境外主体及整体资本架构。也就是说,就算以后和雷洛合作出了问题,受损的也只是香港的娄氏集团,算是给自己上了一道保险。”
娄光远听后,眼睛瞪得老大,满脸的惊叹:“雨柱,这……这简直就是天才的设计啊!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种方式,你是怎么想到的?”他哪里晓得,在未来的21世纪,许多大公司尤其是跨国企业,都普遍采用这种股权设计来规避风险、优化资本运作。
何雨柱笑了笑,说道:“娄叔,这也是我之前研究了不少资料才琢磨出来的。咱们现在处境艰难,只能靠这个办法来尽可能地保护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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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深度捆绑[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