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声叫骂,她真成了一个小疯子,满院子追打我。
我边跑边回头。不是我打不过她,只是她太凶猛,我左搪右挡,还是让她得了手,而且嘴、手、脚三个家什并用,狼一样生生咬我,驴一样狠狠踢我,猫一样死死挠我。
“我还手啦!”
“我还手啦!”
我且挡且退且喊着。
“我挠死你!”
“我挠死你!”
她腾开咬我的嘴巴,挥舞起小手爪子。
说句实话,对于我这小憨子来说,挨几脚踢,被咬几口,再挠几下,没啥大不了,我那身臭皮囊已经被自己折磨得麻木了。但让我难以忍受的是,她信口雌黄诅咒我。
“让你看!”
“让你看!”
“让你一辈子找到媳妇!”
她开机关枪一样,嘟嘟个不停。
骂我的人虽是红心,但我更恨二大妈,恨不得马上找来一根针,穿上一条长长的线,把小脚老太婆那没把门的嘴一针绕一针缝三个来回,免得她以后再信口开河、贻害他人。假如没有她那句话在前面搁着,死丫崽子这张臭嘴也绝不可能骂出这样的话。
尽管如此,骂也就骂了,我还是可以承受住的。
更不可饶恕的是,她不止一嗓子两嗓子的骂,而是当着那帮小姑娘的面破口大骂。她们聚拢在一起,用不着谁下命令,便自动将我团团围住,唱山歌似的齐声叫唤着。
“小憨子!”
“想媳妇!”
“上厕所!”
“看屁股!”
很快,一拨儿秃小子又加入了她们队伍。
那是一个大场面,蔚为壮观,如对山歌一般。
小姑娘们拍拍手喊:“小憨子!”
秃小子们拍拍手应:“想媳妇!”
小姑娘们嘻声尖叫:“上厕所!”
秃小子们哈哈大笑:“看屁股!”
覆水难收。
从这天起,“小憨子”的叫声不绝于耳。
小憨子就等于小傻子,这两个字我当然懂得。
面对这种骑脖梗拉屎的公然侮辱,我自然无法容忍。
也就是从这一天起,为了自己脑瓜上的伟大尊严,我开始大打出手,同所有敢这么叫我的男孩和女孩发生过战斗。虽然我为此伤痕累累、头破血流,但是我毫不退缩,表现得不屈不挠。最终结果是,慑于我不怕掉脑袋的疯狂反抗,他们被迫做出了让步。
毋庸置疑,这是一种妥协方案,依然保留“憨”字,“子”替换“弟”。
憨弟——我一生中唯一一个别名诞生了。尽管这两字还不大顺耳,也不够温和,但我被迫接受了。我知道,如果我拒不接受,那么接下来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说不准哪一天,不是他们将我这个小憨子打“死”,就是我将他们之中某个人打“残”。
五 救赎运动〔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