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我没撒谎,就是为了看那一串串耀眼的槐树花。
那时我有个梦想,想摘下几朵花,别在红心那小臊丫头儿脑瓜上。
我娘哪知道我的心思,她说,看就看呗,左六也不能把大树看进眼睛里,谁知道我刚转身去干活,你就开始耍羊角风了,围绕着那棵老槐树疯跑,一圈接一圈,一会儿把自己给跑蒙了,等我急忙赶过去的时候,你早撞在树干上,磕得头破血流。
我又嘿嘿一笑。
但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我很清楚,撞大树绝不是我转晕了头。
至今我还清晰记得,我和大树亲嘴贴脸的几回中,发生时间大多在中午或黄昏,黄昏时候略多占一、二次。我不傻,只有中午或黄昏,才是院子里人最多最集中的时刻。不过,就撞大树本身而言,没有一点技巧可供渲染,只要双眼一闭,勇敢地撞上去就行。
千万别忘了,在脑瓜壳接触树干一刹那,要尖叫一声。
那叫声愈高愈凄厉愈好,只有这样,才会把所有人吸引过来。
想一想真怪,每当我趴在大地上,眯着眼缝,窥觎那一张张俯视着我的脸,一股莫名其妙的强烈快感就会向我袭来,使我冲动,使我兴奋,使我快活。我明显感觉到,在人们一声声感慨和叹息之中,使我强烈意识到自己还依然幸福地存在着。
生活总与人的愿望相反,幸福总是稍瞬而逝。
很快我就发现,人们对我的“表演”失去了兴趣。
我不死心,依然乐此不疲。尽管我的撞击一次比一次更猛烈,皮肉的痛楚也一回比一回更难忍,那尖叫一声高过一声,一声比一声更瘆人,但前来的人却一日少于一日。起先还有几个人跑过来看看,后来剩下二、三人也只会短叹一声,然后摇摇头便走开了。
最让我伤心的是,要我做小女婿的二大妈也避而远之。
我记得二大妈离开前,她还说了一句:“这孩子真的傻啦!”
这句话我记住了一辈子,因为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一个“傻子”。
从那以后,我成了一堆臭不可闻的狗屎,从我身边过往的人无不掩面。
我想,如果自己行为还算做一次炒作,那么我就是国人“炒作”的鼻祖,只不过我那时的炒作失败了。我满心以为,自己精心创造的节目能够演得轰轰烈烈、震撼人心,结果非但没有功名垂成,后来却又一次惹火烧身,再度遭人侮辱和谩骂。
五 救赎运动〔3〕[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