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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四章 忘掉的理由[1/2页]

韩娱之秘密讯息 吾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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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欢我的人也不
      “自恋狂,估计只有疯子会喜欢你。”
      “怎么会?”
      “fff,看了就能明白。”
      “这是小看我?”
      “对。”
      “世界上疯子其实很多。”
      “喂,假如三天不和你说话,会怎么样?”
      “三天?”
      “嗯。”
      “就那样。”
      “哦,知道了。”
      “知道什么?”
      “没什么,对了,从明天开始我们要继续保持距离。”
      “嗯?”
      “不许牵手、拥抱和接吻,不能有任何身体接触。”
      “为什么?”李牧问。
      自从尝到了那种奇妙的滋味,他已经忍受不住无法拥抱她的感觉,而且两人能够见面的时间也很少。
      “我们是恋人?”
      “可以是。”
      “还不是。”
      “那什么时候是?”
      “以前不是说过?”
      “十年?”李牧问。
      “嗯。”
      “喂,那不是十年都不能抱你?”李牧说。
      这就像是把鱼放到猫的嘴边,然后告诉它:“喂,这东西你十年后再吃。”
      “手都不能碰。”
      “头呢?”
      “也不可以!”
      “肚子?”
      “更不行,统统都不行,懂?”
      “完全不懂!”
      “这只是恋人们才会做的事情!”
      “那我们就做恋人。”
      “不能做,现在还不能。”
      “……”
      “总之,不许碰我。”
      “你是地雷?”
      “嗯,爆炸的时候,会把整个世界炸没。”
      “……真希望世界快点爆炸。”
      “哼,如果下次碰我,那我们就不要见面。”
      “……喂,朋友之间也可以触碰。”
      “我们是朋友?”
      “难道不是?”
      “当然,朋友之间怎么恋爱?”
      “……那我们到底是什么?”
      “不知道。”
      “像是基督徒和僧人。”
      “总感觉你更喜欢我的身体,哼。”
      “……怎么会?”李牧迷惘。
      因为他对一般女性人类几乎没有那种冲动,只是触碰到k柔软的身体,闻到她身上的香气,他又有了久违的感觉。
      他难道更加迷恋她的躯体?
      “如果真的喜欢我,就应该忍住。”
      “知道了,我会忍耐。”李牧咬牙。
      “如果忍不了,用电话也可以。”
      “电话?”李牧吞了一口唾沫。
      “喂,想什么呢?”
      “什么都没想。”
      “为什么吞口水?”
      “有点渴。”
      “那就喝水,哼。”
      “好。”
      “这样吧,今天就让你用电话,碰我身上的一个部位。”
      “什么地方都可以?”
      “当然不是。”
      “肚子?”
      “好吧,反正肚子也让你碰过。”k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白皙的小肚子,可爱的肚脐和李牧打招呼。
      “那我把手放在上面?”
      “嗯,轻点放。”
      “放了。”
      “唔,有点热。”k低声说。
      “可以绕着肚脐转圈?”
      “喂,是不是变态?”k说。
      “好吧,那就转方块。”
      “……结束了,今天的触碰停止,哼。”
      “这么快?”
      “对,明天可以稍微延长一点时间,如果表现好,还可以碰其他地方。”
      “……你是不是变态?”李牧问。
      “你才是!”
      “嗯,我是。”
      “变态疯子一号,哼,给我讲故事,我要睡觉。”
      “好的,变态疯子二号。”
      “晚安,不过没有吻。”
      “反正亲够了。”李牧说,其实他还想每天亲。
      “……坏蛋。”
      “刚才的萤火虫还没有讲。”李牧打开留声机。
      骚气的爵士之音流淌,深入骨髓的性感,在两人耳边环绕。
      低沉的声音编织成故事的世界,k的灵魂在里面栖息,梦的精灵也进入其中,与她起舞,带来无限的欢愉。
      “呼,呼。”
      “晚安。”李牧低语,挂上电话。
      他走到桌边打开电脑。
      过两天,他们系要举办一个arty,大约是老生和新生一起喝酒吃肉,大吐特吐,玩几个占女生便宜的无聊游戏。
      李牧也要去那,虽然不是特别想去,不过人生就是如此,总要做几件不喜欢做的事情,这样才能避免更多麻烦。
      但认识了一些人,就免不了麻烦,金高恩自作主张地要在arty上表演之后,麻烦就友好地过来和他拥抱,然后说:“hey,兄弟,麻烦你了。”
      李牧当时用中指搓了金高恩的脑门三下,但木已成舟,除非他有回溯时光的能力。
      这种事情显然是不现实的,他不是在拍电影,也不是在演舞台剧。
      “上台丢人这种事情,还真是不擅长。”
      作为一个理智主义,这么多年来冲动之下做过的事情屈指可数,也没让他太过丢脸,这次却免不了一场嘲笑。
      “真麻烦。”李牧打开电脑,搜索摇滚音乐。
      不过摇滚再怎么自由,要是一个人唱的五音不全,只会让人觉得白痴。
      ra_robs一个奇特的词语引起他的注意,说唱摇滚。
      这种音乐形式是说唱金属的延续,说唱对于一些节奏感不好的人,可以起到一定掩盖作用,何况对于真正的说唱,大家都不怎么懂。
      “其实我也不懂,就当是读课文。”李牧笑。
      如果使用说唱摇滚,他们丢脸的可能性就降低到了百分之三十,如果唱的不好,还可以说为了尝试新的音乐。
      “我果然是一个天才。”李牧自语。
      他搜索歌词简单和重复较多的歌曲,只要他们练上一天,估计不会太差。
      嗡嗡。
      “robs“……什么事?”
      “歌选好了没,我有一个提议,把trot和摇滚混合起来,怎么样?”
      第八十章洋葱汤
      “不怎么样。”李牧说。
      “我觉得裸着演奏很不错。”
      “自己跑到大街上试试。”
      “一个人没意思。”
      “找那只咬你的猫一起。”
      “似乎还不错。”
      “趁天黑快点出去,我现在要睡觉。”
      “好的。”
      李牧关掉电脑,他找好了歌曲。
      走进卧室,手机震动。
      “怎么挂了?”
      “……没睡?”
      “ff,刚醒。”
      “不用再讲故事?”
      “不用,正在想事情。”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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