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大爷爷生前住的房子,任峰心里有些恍惚。
大爷爷是父亲的大伯,爷爷的亲大哥。任峰对爷爷奶奶没什么印象,因为他们去世比较早,爷爷他压根就没见着,奶奶去世的时候他太小了还不记事。爷爷这辈长大成人的就兄弟两个,大爷爷一生未娶,爷爷也是老来得子,就生了父亲一个。任峰小的时候,在父母出去干农活时就跟着大爷爷。
大爷爷的很多故事都还是在他去世后,零零碎碎听父母和别人讲,而自己印象中的那个大爷爷也在这些故事中渐渐丰满。
印象中大爷爷腿脚不方便,有一条腿走路的时候老是直的,像不属于这个身体一样拖着拽着往前蹭。后来听人说大爷爷年轻时国家正遭受外敌侵略,加入了抗战队伍,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斗,直到后来膝盖中了一枪,膝盖骨被打碎,转移中跟不上部队掉了队。后来被路过的乡亲救起,而且秘密地养好了外伤,但落下了残疾。大爷爷觉得这样的身体会成为战友们的累赘,于是一路潜藏,黯然回到了故乡,隐姓埋名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
大爷爷读过私塾,在这一片村庄中是文化人,村里红白喜事都请他主持,人人都尊称他“逸安先生”。“逸安”是他的字,名字倒不常见人提及,任峰也是直到大爷爷去世后的在他的墓碑里看到他的名:任闲云。这名字倒不是很晦涩难懂,充满酸腐气,而是个很直白很出尘的名字。大爷爷的后半生也基本对得上这个名字,只是他所处的年代,这种经历充满了苦涩而毫无仙灵韵味。
大爷爷住的房子很简陋,外间是一个小厨房,大爷爷一直坚持自己照顾自己,偶尔比如过年过节有人生日时才会跟任峰一家一起吃饭;里面就是卧室,放着一床一桌一椅一箱一柜,看过去一览无余。其实任峰几乎每年都要来这里打扫下卫生,里面有什么早就印在脑海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床上已经没什么东西,简单的硬木板铺的床空空荡荡。
桌上放着一个笔筒,上面放了三支毛笔,一支大的用来写对联的,已经有些秃了,一支中的用来写各种贴报,还有一支小的是抄书写信用的,这两支笔毫已经凝成一团。任峰才6岁的时候,大爷爷就手把手教他写毛笔字,瞄标准的颜体字。可惜任峰是猴子屁股根本坐不住,写不了几个字就心猿意马魂不守舍写不好,有时候气得大爷爷一栗琢敲下来,有的时候就只剩叹息了。
任峰现在的毛笔字水平还是这个样子,比起现代不写毛笔字的人算是好得多了,但按大爷爷的标准就是还没入门。任峰有时候也想,要是按大爷爷的教导认真练下来,达到他老人家的标准,说不定现在也能混个书法家当当了。可惜,这只能是假想了,大爷爷再也不会一边敲他栗琢一边把着他的手教他写字了。
不知是什么木材做的椅子仍然很结实。当年,小任峰就是坐在这个椅子上学写字的,任峰把它擦干净,坐上去,感觉很安全,很安静。
老式的红漆木柜颜色早已斑驳,里面基本也没什么东西,还剩下的主要有一把刀,那是当年大爷爷杀敌的武器,另外就是一些小工具,裁纸裱糊扎花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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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大爷爷[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