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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忙碌多事之际,能在家温存一日,已是莫大幸福。
      次日天光微亮,叶森孩子气的揉了揉怀里软乎乎的夫郎,恋恋不舍掀开被窝。
      云溪村靠近北地冰山,一到冬日,夜间温差大,早晚已需外罩棉褂子御寒。
      床头小角凳上,崭新的棉袍,里衣,腰封整整齐齐摆放着,是他最爱的素色压蓝边窄袖款。
      宋青花并不是个利索爱干净的女子。
      叶森幼时,穿的衣物经常脏到认不出花纹才换,磨到破洞才补。等十多岁有了自立能力,便自己动手浆洗缝补。直至成亲,花颜讲究,哪怕东西再旧再破,到他手里都要清理的干干净净。
      这两年,是他过的最舒心的日子。
      不用再跟着娘将就白水泡窝窝头,也不用吃难以下咽的水煮白菜醋拌杂粮面,就连家里的弟弟妹妹都被花颜养胖了一圈。每每见到他们小厨房的炉灶生火,就眼巴巴跑来洗菜烧柴,盼着能吃顿好的。
      时间久了,他都被训的每日不洗澡便觉浑身难受,一日不换衣物就觉脏乱,味道不好的饭菜根本难以下咽…感觉自己都快被养成了娇滴滴的小姐。
      叶森暗自笑了笑:娇气点也挺好,说明他娶了个好夫郎,有福气!
      把自己收拾好,看了看花颜放在下层已经有些灰旧的衣袍,叶森心疼又自责:小花儿最爱美,瞧瞧现在跟着自己过得什么日子?连件好衣服都穿不了…
      赌气似的一股脑翻出自己带回的时兴锦缎袍子,压在被窝里暖着,这才稍许满意,进了厨房。
      饭做到一半,昨儿提早回家的二蛋子和哑书已齐齐到了,准备赶工把耽搁的活计做完。受了花颜如此多恩惠照顾,哪怕是临时放假,两人都于心不安,一整晚睡不好,干脆早早来干活了。
      二蛋子是知道叶森回来的,昨儿打了照面,还没来得及好好说话,虽然才隔了月余没见,二蛋子就是觉得叶森变了个样儿,可哪里变了?他又说不明白。
      于是搓了搓手又挠了挠脑袋道,憨笑道:“叶森,你起这么早啊?”
      “你俩不是更早?”叶森拍了拍二蛋子肩膀,开玩笑道。
      “呵呵呵,我和哑书想着早点来干活。花颜呢?还没起?他往日这个点可早就起来了。”四下望了望,没见着花颜身影,二蛋子疑惑道。
      叶森皱眉:“花颜每天都起这么早?”
      “是啊,你可不知道,花颜厉害着呢,我和哑书做的活儿都是花颜教的,我俩每日来上工时,他都做好许多,准备去县里了。”
      二蛋子话语里满满都是崇拜之情,滔滔不绝讲着花颜的丰功伟绩,浑然不觉叶森面色越来越差:他走这段时间,小花儿每日就是如此操劳的?难怪越来越瘦,晚上睡觉都开始打呼…
      哑书拽了拽二蛋子衣袖,示意他快别说了,没看叶森脸色都变了,打了个“我们先去干活”的手势,就拉着意犹未尽的二蛋子逃去了作坊间。
      精力旺盛,血气方刚的年轻夫夫,好不容易相聚,自是折腾整宿都嫌不够。
      花颜醒来时已天色大亮,习惯性闭着眼去够凳上衣物空无一物?
      顿了顿,用脚勾了勾被脚,咧嘴笑了笑:果然!森哥每次都藏在角落!
      入手的料子光滑柔软,带着淡淡余温,摸上去细腻舒适。他穿过最贵的衣裳,就是成亲当日,森哥三俩银子一尺买的大红绸缎,即便如此,也不及新衣顺滑半分。
      叶森端着饭菜进屋时,看见的便是花颜闭着双眼,嘴角微微上扬,怀里抱着衣袍正细细摸索。
      “傻瓜,还能摸出花儿来不成?过来,我帮你穿!”叶森“噗嗤”笑出声,坐在床沿,搂着花颜好一顿揉搓…
      “不穿了吧?等会儿还要出摊,这么好的料子,弄脏多可惜。”
      衣服是最喜爱的素蓝云纹对襟褂,如此好的成色和绣工,水云县根本买不到,他还是有点稀罕,舍不得胡乱穿的。
      “弄脏我再给你买!”
      叶森突然有些气恼,抓过里衣不顾花颜反对,利索套在身上:他的小夫郎,就该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无忧无虑过日子,何时连穿个衣服都要怕这怕那的了?
      “再说了,以后我陪你出摊,再雇两个小帮手,弄不脏的。”
      从江澄府带回来的七个小孩,虽然白养着他们不难,但叶森并不打算这么做。
      这些孩子因各种原因从小被抛弃,最是明白无用之人活不下去。与其让他们日日惶恐,

45.宠溺[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