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宫自此成了一个戏子,戏台上他唱得好: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
如若过去,我可为你生,为你死,今日,却只想与你同穴。
花宫的人生,开始变成一场杀戮的历史。
初次尝到血液的甜美,在床帏之间,欢爱之时。那美妙的味道,属于他的主人,柳大善人。柳大善人常年开粮仓接济百姓,遂得此名。可是只有花宫知晓,那善粥里掺的,全部是城外乱葬岗的死人肉。
柳大善人心虚,外强中干,床第之事也萎靡,花宫得处上风,花样百出,吊脖子刀刺针扎样样都喜欢,他最爱喝血,血液里的气氛使人愉悦,让他安定,花宫感觉到内心那只怪兽,蠢蠢欲动,需要一点安神的东西。
正如柳大善人所说,善粥里掺人肉,可以让人觉得世间万物与自己同在,那是留住别人的唯一的办法,让他们进自己的肚子里。为了更多人感受与万物同在的快乐,柳大善人遂愿意给别人分享快乐。
他疯狂的举动来自他的母亲,一辈子都暴躁的母亲在狠狠揍了他一顿之后溘然长逝,柳大善人遍体鳞伤,将母亲一块块切割,新鲜的内脏煮粥下酒,余下的肉就腌好,储藏在陶瓷罐子里,密封,想起母亲,吃一块,柳大善人感觉到母亲在他肚子里,整整一年。
花宫嗜血的本性渐渐暴露,柳大善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送上一块鲜艳的肉:“这是天下最美味的东西,尝尝看。”
心脏代表人最重要的东西,吃下去了,就不会丢。
花宫小块地品尝,刚刚从活体取下的心脏,一点也不腥,带着香气,他一会就吃完,满足地撒娇:“明天还要。”
给乞丐吃的是死人肉,给花宫的,是乞丐的心脏。
花宫成为柳大善人饲养的小狼,茹毛饮血,又温顺无比。
那年腊月二八,柳大善人误食带有尸毒的肉,面色青紫,递给花宫一把刀子:“如果不怕,吃了我,我愿与你同在。”
花宫将头埋进他的双膝,闷闷不乐:“你死了,也要与我同在。”
“好。”
他噙泪,未免柳大善人太疼,先割下爱人的头颅,再剜开心脏,手捧最珍贵的东西,一把火烧了柳府。
如果得到心脏,我的爱人,是否永不会离去。
我好想,一直与你同在。
临死,柳大善人赠他几本从死人墓里得来的武功秘籍,愿他保护自己,没有流落之苦。
花宫寻了个戏班子,跟着戏班子走江湖,那日初见御史北野武,遂入了北野武的房门,进了御史府。他认为,这里是最可能接近光昭帝的地方。
花宫至死,还存了点善意,未连累御史府和三郡主,他也晓得自己是没办法杀死光昭帝的,光昭帝身边几百个护卫,哪一个都比他厉害,他只是想死,死在心爱之人面前。
第281章 花宫(番外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