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了一口比较深的气后就以水母的姿势让自己飘浮并且向驾驶座那边移动,之后我就脱离车子,我向前潜游了几公尺后只露出嘴巴换气,那时我隐约看到警车和救难人员的灯光。因为他们全部集中在竹林那一边并且十分黑暗,所以我再度潜下水,游到对岸并且躲在桥墩的后面,等救难人员向下游搜索而警方带着李至璋和报案的人离开时我才以匍匐前进的方式上到马路,我过桥了到和美镇那边,再走向桥下竹林里的房屋。
我站在仑仔村那边的桥墩时就发觉竹林里面有间屋子,于是就想那里是藏身的好地方。
没有立刻和警方联络的原因是我必须求证林晓君的事,几天后我向一位街友借了身分证到图书馆查了一下。嗐!那么善良的女孩他怎么下得了手?她长得很清秀,净白的脸上稍微化了妆,淡橘色的口红轻轻地涂在嘴巴,她不像我,流行什么颜色就擦什么颜色。胡珊妮自嘲地说。
我一进去屋子就看到房间里有具白骨,当时我不会害怕,反倒是哭了起来,我幸运地回到人间了!我双手合十向它说声抱歉,然后小心地把它放到床底下,白骨给了我一些灵感,我必须要感谢他。
妳的故事太玄了,简直是不可思议。张培华说,能在车子里憋那么久的气,然后又以缓慢的速度换气,在氧气不足下还能以水母的姿势游出车子,这好像不大可能。
对一般人而言是不可能,不过我在国中和高中时都是游泳校队,我受过六年的训练,其中也包括在水中出事时如何保住自己的生命,出事之前我也固定以游泳做为运动,我还练瑜伽,练了三年多了,可以慢慢地吐气。
张培华笑着说:运动不但可以使身体健康还能救命,不过妳的脑筋倒是十分清楚,知道救难人员会顺着水流往下游搜索而反着向上游躲着。
胡珊严肃的说:林晓君的事。
时间经过愈久证据就会愈少。
我们回局里去。我帮妳找证据,妳告诉我在三合院装神弄鬼的事。
找不到证据的,那瓶青草茶早已被土壤吸收分化了,事情已经过了一年。
悲观不能成事。有一件媒体都不知道的事,妳在春节那天吓了他?能不能告诉我妳在恒春的旅馆是怎么吓李至璋的?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又怎么能断定我在三合院装神弄鬼?胡珊妮好像吓了一跳。
我去拜访过洪芝仪的老板,她说洪芝仪在接到最后一封e-ail时吓坏了,当时洪芝仪提过他们在恒春的事,以及往垦丁的途中李至璋一直回头看后视镜,他因此而跟人发生车祸。我想可能是妳吓着他了,不然他怎么会魂不守舍?那天的新闻只报导孩子是妳的,并没有说已经找到妳,既然妳能在恒春吓他,那么传说中的鬼屋要闹鬼并不难,这是我的联想。
胡珊妮笑了笑说:我想春节他会带女朋友出去玩,就像他以前对我一样,我租了一辆车跟在他车子后面,也让他注意到我了,所以他一路上心神不宁,我必须要让他心神不宁;到了恒春,
女人停了短暂的片刻:
旅馆像医院一样谁都可以进去,只要表情镇静一点就像房客了,何况春节的住房率一定让旅馆的人忙翻了,他们的戒心自然会因为忙碌而降低许多。
我到厕所把头发和衣服打湿后,接着用黏土贴在脸颊让脸部看起来浮肿,再擦上白色的粉,然后把头浸在洗脸台半分钟,这个样子不是很像泡水很多天的死人吗?吓完他之后再穿回原来的衣服,头发包一条毛巾再戴上帽子。
他看到我的确是胆子都吓破了,于是我走进房间换了一下电视频道,我早就知道那天晚上有双瞳这个影集;就是这样。再简单不过了。
那套衣服不是在警方这里吗?
我买了相同颜色的衣服,然后弄了几个破洞。
样式都一样?
颜色相同、款式相似而已,他怎么可能记得当时我穿的衣服款式?即使他记得也在看到我的那一瞬间忘掉了,他只注意我是人还是鬼,在惊慌的情况下他不会去核对我的衣服。
张培华请媒体过两天再发布消息,他撂下狠话说:谁不遵守约定谁就别想知道最精彩的部份。
最起码告诉我们最精彩的部份是什么?
你们不是都以大篇幅报导白骨产婴吗?还有三合院里的鬼魂,这些事比找到胡珊妮更能吸引读者。若是别家有这部分的报导而你们家的没有,看以后谁看你们家的东西!
张培华说中记者的要害,耸人听闻的事件比找到一个失踪人口来得有价值。
为什么要等两天?
我告诉你们为什么要等两天,我的工作只须两天就会有答案,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的新闻一定会让你们忙的不可开交,至少会有一个礼拜的材料可以使用,我的工作没做完的话,你们的新闻只有一天的价值,别再问了,再问的话就没有借尸还魂的消息了。
张培华载着胡珊妮到她倒青草茶的地方,路上他问胡珊妮这些日子住在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都住过,包括竹林里的三合院,当你经历过人生最大的浩劫后,空屋、鬼屋都不会觉得可怕了。
除了三合院呢?
旅馆、民宿、单身套房。
住旅馆和民宿怎么不会被发现?要身分证明。
只要逛几间医院就能找到病人忘记带回去的健保卡,现在的健保卡很好用。
都没有人认出妳来?
哈!大家的记忆是电视上化过妆、身材姣好的胡珊妮,谁会联想到她是个大肚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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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21 埋冤 原创-詩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