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你能提出更具体的证据证明被告确实对你造成精神伤害吗?
报告庭上,我的母亲可以证明她违反常态的生活。男人指着女人说。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种以母亲为挡箭牌的男人,他像泉仔一样,开口闭口就是:阿母说。他的母亲是他人生道路上的石敢当,踫到石敢当时别人只好绕开它。
虽然知道石敢当的存在,但我必须忽略它,我要我的道路看得到远方。
女人很快地转头向男人说:你母亲怂恿你向我要钱,她会站在你那边,也会帮你证明任何事。
被告,我没有问妳话。我温和的向女人说。
女人的眼眶已经有泪水了。
我记不起我是否曾经哭过?大概没有!不,有一次,我向高中导师说我是童养媳,那时怎么会一下子悲从中来?我从民`国48年12月20日就接受这个事实了,事实存在十多年后才恍惚想起这个事实,这是压抑还是回想?
原告,基本上一等亲的证词只能做为左证或参考,还有谁能证明?或是更为具体的事实?
男人摇摇头说:深更半夜我哪里去找人来证明?
所以原告的行为并不是让家里每一个人都无法正常生活,是不是?邻居呢?有没有邻居反应被告干扰到他们的睡眠?
男人尴尬地摇摇头,但是他说:她白天放着家事不做,全部都由我的母亲做,所以我提出赔偿也是有根据的。
我可以说话吗?女人稍微举一下手问我,我示意她可以发言。她说:清洁工作是我负责,包括洗衣、早上的打扫以及到市场买菜,就如我先前说的,我婆婆烧饭的时间有失常态。女人很坚毅的说,她正准备当跨过石敢当。
我请男人的母亲上来做证,老妇人看起来十分精明。她说:我不能看着我的孩子、孙子吃些洗不干净、随随便便弄出来的菜。
她的话不是我要知道的重点,我问她:妳大约在什么时候做午餐和晚餐?
午餐只有我先生、我、她三个人,所以把昨天的剩菜热一下,再加一道青菜或什么的。
妳几点料理午餐?
十点。老妇人看着左边墙上的时钟说。
晚餐呢?
大约四点。她的眼光还是没离开时钟。
晚餐几点开饭?
七点左右。
料理晚餐的时间是早了些。
你们在哪一家医院看诊?我和医生谈一谈;下个星期四宣判,你们可以不必到场,判决书会寄给你们。若是不服判,收到判决书十五天内可以上诉。
和医生谈过话后我判决被告无须给付原告精神赔偿费。医生说男人的母亲有睡午觉的习惯,通常从下午一点睡到四点,医生说他曾建议患者减少午休时间,患者说下午没事,只好以睡觉打发。
至于男人,精神科医师说他时常对公司有极大的抱怨,对于工作(或职场)有强烈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是男人以自我的小环境看待社会的大环境所产生的,换句话说,男人和他母亲的精神官能症和睡眠障碍都跟女人无关。
女人该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恐怕谁都说不上来。而角色的扮演又被主观的意识烙印着肯定与否定,对与错两极化的界定,要更改烙印后的痕迹似乎不可能。
阿母把我的角色界定为赚钱的工具,或者说是一间私人银行,而客户只有阿母一人;阿母几乎三、五个月打一次电话给
《人性系列之25 终身囚禁 原创-詩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