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文犹豫不决,金钱的付出虽能换得一劳永逸,但二十万不是小数目,并且她认为是不值得多付出的。
惠文很彷徨,是该坚持八十万,还是给他一百万?惠文想起佳佳的话:快刀乱麻,斩!
小曼一口答应再借一百万给她,她说:妳这样做是对的,把事情解决了妳好专心上班,单身女子就没有太大的顾虑。小曼意有所指的说。
当晚惠文向坤展说:明天下午五点来签字。
我要现金喔。
难不成给你股票、债券。
妳们会使什么手段我不知道。我不要妳们酒店或是任何人的名义开的支票。小心一点总是好的。坤展眉开眼笑的说。
明天律师会来,到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在座的有律师、小曼和惠文。律师摊开协议书给坤展看,里面载明双方为两愿离婚,坤展无须负担女儿的教育费及惠文的赡养费,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于女方,他可以在每星期一下午四点到晚上九点探视女儿,女方愿意支付男方一百万元的事业辅助金,证人是小曼及张律师,张律师说:明天早上你们两人要一起到户政事务所登记。一定要两人共同出席才能登记喔。
钱呢?
小曼从桌子下面拿出一捆钞票,钞票用细麻绳绑的牢牢的,她说:银行领出来的,上面有银行的章子,小曼看了坤展一眼说:要一张张的点吗?
不必了。坤展笑笑地说:不是假钞就行了。
小曼瞪了他一眼,有种懒得回他话的意味。
坤展伸手去拿钱,阿ban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旁边,他以比坤展更快的速度压住钱说:先签字。
没问题。坤展爽快地说。
他签完名字后阿ban才把手放开,坤展高兴地把钱收进皮包,惠文看着白纸黑字大大地舒了一口气,恶梦终于结束了。
张律师说:明天早上八点半在户政事务所门口见面。
等等,为什么我要多这趟走路工?坤展说。
这是法律规定,两个人没有一起到户政事务所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
嘿!怎么没有人向我提过这事,我可不是经常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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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53 酒店 原创-詩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