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推荐十七的《商业大宋》。十三在追的一本书,十七那厮说了,要俺推荐才有更新……晕,真是个鸟人。
林若云在咖啡厅靠窗的坐位上等人。那个人有可能成为她的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年近30还不找女朋友的话,有可能会被人说成有事业心,但到了女人这里就没什么好话了。林若云遭遇过的最多谣言是她是一个同性恋。想想似乎也有点道理,一个女人舞刀弄枪的比男人还厉害,性格差,脾气坏,一天到晚板着个脸,只有见了上级领导才会有点笑容,而且干的工作也是男性化的。
这些谣言其实很容易就烟消云散的,只要快快结婚生个孩子,最起码也得有个固定男朋友什么的,就立马见效了。但是林若云好像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刚来银杏市那几年,也颇有些热心肠的人忙着给她张罗介绍,甚至还有一个几乎和她上了床,可惜的很,那男人第二天就失踪了,还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还年轻,未来的路还长着呢……”
就这样,渐渐的,林若云这里成了男人的禁区,因为怕有生命危险,后来又成了女人的禁区,那是怕她真的是个百合。
不过这世界上也有不怕死的人,林若云今天等的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人叫王翰林,出身贫寒,现年35岁,离异有一子,原本是林若云父亲的手下,后来下海经商,常常自号为儒商,此次借银杏市芝麻节的商机,“顺便”来看一下林若云。
林若云曾经和其通过几封信(现在采取这种联系方式的人已经不多),感觉此人确实还有点深度,又通了几次电话之后才决定和王翰林见面。
王翰林准时如约而来,他个子很高,身材稍显单薄,一副金丝边眼镜让他显得温文尔雅,由于和林若云想像的样子差不多,因而第一印象不错。
“你的样子一点也没变。”王翰林一见面,就用和老朋友的语气和林若云说。
林若云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王翰林笑道:“当然见过。不过已经是好久了,那时侯我刚参加工作,你也才上高中。你们家全住在单位大院的,我每天上班进门,你天天上学出门。”
林若云努力回忆了一下,似乎是有那么回事,但回忆不真切,就歉意地说:“对不起,好像有点印象,但是想不起来了。”
王翰林说:“没有什么,现在不是又重新认识了吗?呵呵。”
林若云也陪着笑笑,但是她还真有点不习惯这种约会方式,于是她百无聊赖地把目光向窗外一扫,正巧看见一个人行色匆匆地从窗前走过,是他!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家伙,邓秋枫!
邓秋枫刚被带到看守所的时候,林若云就注意上他了。当时邓秋枫一路风尘的样子,却偏偏有着一副桀骜不驯的目光,挨了老马的鞭子还能挺住的人不多,不服软的更是绝无仅有。林若云这女人原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又一问这家伙原来是因为打了警察抢了警车进来的,就更是火上浇油了,于是私下授意先饿他两天再说,结果反让老马背了黑锅。
尽管邓秋枫从流浪汉摇身一变成了富家公子,还是没有引起林若
第二十二章 来去匆匆的约会[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