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喜欢我不能让我觉得自己得意与否,但她的下一句话却让我多少有些感动。
李桐问小腰喜欢我哪点,喜欢我爱闹事,还是喜欢我能喝酒,喜欢我成天吊儿郎当,还是喜欢我脸上和后背那些疤。
小腰紧张的拉开我的衣服看了我身后的疤,虽然淡到自己对着镜子也看不出,她还是惊恐的叫了出来。
“喜欢就是喜欢,非得说出喜欢哪点吗?”小腰半晌后才说:“两个人交朋友又不是算账,要是算得清哪个值得喜欢,哪个不值得喜欢,那就不是喜欢了。”
小腰说完脸红的闭上了嘴,我一口喝掉了手里的酒,反复想着她的话。原来,我从未真的喜欢过一个人,更不用提爱。我只研究着对方是否适合自己,只考虑着对方哪点让我舒服、哪点让我厌烦,却忘了,喜欢一个人和我过的日子不同,不需要我判断,不需要我算计。
鸡头装模作样的拍起了手,说出的话却露了馅,“嘴一个。”
“嘴你妈。”我刚刚伸手想拉过小腰,却被鸡头的话尴尬住,只能玩笑般的骂。
李桐不知道为什么沉静下来,一直到酒散了,她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馆子的生意还算不错,虽然没我想象中高,但七台自动麻将桌每天至少可以给我们赚将近二百块,加上剩下的普通桌和被我们“抢”过来的场子里的几张桌,一个月每人兜里添个千八不是问题。
最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是老板了。生意大小无所谓,我们是正当生意的正当老板。
连巡虽然说成半劈,分钱时却按照人头只拿了一份。他说他还要再开几家,我没提什么,心里有点失望,居然担心他会自己干。当他拿到执照约我去看地点时,我才知道他并没有丢下我们。
“就冲你没跟哥提掺伙的事,哥就不能把你们撇了。”连巡毫不隐瞒的说。
我很惭愧,也很舒服,至少自己的兜子里不会再惭愧下去。赶上风头多赚点,我忘乎所以的开始圈拢他多开几家捞油水。
这时和平区也准备妥当,汪洋从电视里挖出一位大有名气的港台一线演员和一队大陆很红的摇滚乐队做开业捧场。
乐队未红时曾在汪洋一个朋友的餐厅里驻过半年,而至于那位影星,听连巡说他跟李桐的父亲关系本就不错。我不清楚这种人有了身份有了地位为什么还偏偏要与我们有瓜葛,虽然我回来之后没见到汪洋再做以前的勾当,但我相信,他绝对不会从事合法的生意。不是因为他不行,而是因为他不能。从上到下太多人牵扯着他,洗底永远轮不到他那种人身上。
听到这条消息,我和那群小子都很开心,但却没李桐和小腰兴奋。两个女孩子都要和明星们握握手,小腰甚至还去做了什么去水疗程,不到一小时,花了两千二,我当时真的想把她那张去过水很漂亮的脸皮扯碎。
但这是她的生活,与我无关。小腰母亲每年都会飞去日本打整容针,一针上万,就是为了垫高鼻梁而已。因为这些,我一直没去过小腰的家,我没有所谓的认为自己不干净的自卑感,而是觉得他们不配明白我的生活。
活的怎样无所谓,没人欣赏的话,我和我们还会独自漂亮。
汪洋心情大好,安排我们这些在休业期一直忙活的哥们到外面旅游了一次。快入秋了,扎进河水里的哥们没一个喊凉,不论多大年纪,都像刚刚学会泼水的孩子一样兴奋。其实我们这种人比其他人更容易高兴,因为许多别人不会在意的东西都是我们想要却要不到的。
玩了两天一夜,到市里后我先开车送李桐回到她租下的房子。很有趣,刚开灯我便惊讶了,忘记关窗而且临近树林的房间里飞着太多的蚊子。
李桐烦躁的把我推进屋,“都打死,剩一只你都不许走。”
我无能为力的看看表,发现时间太晚后,我给汪洋打了电话。拿到名片后汪洋至少给了我四个手机号,双卡手机似乎不够他用,我想他一定很怀念没有电话的那个年代。
汪洋赶来之后却没把我放走,严肃的让我搬过椅子去天棚拍蚊子。“李桐对这个过敏,被叮一口就能肿好几天。”汪洋边说边关切的与我一起忙着。
“我去买蚊香?”我提议说。
“她闻着那味睡不着,以前就这样。”汪洋笑着摇头。
足足半个小时,我被灯泡晃的眼睛发疼,直接给修鬼打了电话,让他把小腰接来,顺便让小腰从家里偷个吸尘器。
两人赶来后,汪洋看着我拔掉吸尘器头,直接用管子吸蚊子的模样也不由开始发笑。所有人都笑,仿佛我的动作很滑稽。但他们都承认,我的主意还算不错。半盒蚊子被我倒出来后,刚在家喝了点酒的修鬼立即吐了出来。
汪洋电话响了很多次,他一直没接。看到屋子已经干净不少,汪洋让我们留下继续战斗,自己则没顾李桐的抱怨走出了门。
李桐在汪洋走后就开始摔东西,我没话可以安慰,只是带修鬼静静的继续找着蚊子。女人总是容易被另一个女人打动,小腰忘记了以前的不快,陪在李桐身边一起抱怨。
忙到零点,我依然偶尔会听到蚊子的叫喊,修鬼累的要回去休息,小腰见我没走的意思,坚决的要留在这里陪着李桐。
当我不知道是走是留时,汪洋忽然赶了回来,在李桐床头摆了个电子驱蚊灯后不发一语的又离开了。李桐原本已经染上笑,却在汪洋转身后不自然的凝在了嘴边,毫无意义。
李桐失望的让我们跟着汪洋一起走,我希望我会听她的话,偏偏,我只是倔强的让修鬼把小腰拉回家,而自己却留在了李桐家的厅里。
那夜李桐哭了,因为一些小事而哭的女人太多,但发生在李桐身上,这却让我觉得吃惊。
每个人都有坚强和软弱的一面,对某些人坚强,对某些人软弱。在我前面,李桐一直是那种自立和骄傲的女子,而我在她面前,却是个丧气和颓废的男人。这不可怕,可怕的是当这种姿态开始调换,我想我和她都会手足无措。
当一个男人开始可怜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一定已经对她有了感情。我不愿相信这句话,因为我受不了看到李桐的委屈。我并不觉得这是件丢人的事,一个男人软弱,只因为他在乎。那些学会了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强作无谓的人,不能证明他们潇洒,一群惺惺作态不敢正视的废物而已。
我站在厅外一直听着她哭,偷偷看着她点上电子灯后没擦干眼泪便睡去的模样,我觉得我必须做点什么。
狗娘养的电子驱蚊灯就像社会上所有衣着光鲜招摇撞骗的人一样,没有在我眼前杀死一只蚊子,我拔掉它,甚至想砸烂它,但我不敢也不能。我到外面跑了很久,砸开一家小卖店买了蚊香和扇子。我替李桐点上了它,挡在她身前扇着刺鼻的香气。说不清的滋味,当我替一个男人补偿另一个女人的时候,我竟然心甘情愿。没有嫉妒和怨恨,我只是想看到李桐安心睡觉的样子和她醒来后重新笑起来的脸孔,就像我刚认识她那时一样,就像对因为我而笑不出来的那些女人一样。
一直到天开始发亮,我才准备离开那里。在我离开前,我重新又点上了电子灯,我想,这也许比我所做的一切都会让李桐更安心。
那一天,我突然痛恨起黎明。
第三百零一章 蚊香[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