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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认哥[1/2页]

像我这一种男人 厌倦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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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司机把车开回耀昆家门口时,毛毛已经不耐烦的等在那里。脸色看起来很舒服,“事抹过去了?”我探头问。
      毛毛没回答,笑呵呵的钻进车问:“一会去哪?带你去老张那杀两手?”
      “那地方我连门都没胆子进。”我知道张哥饭店里的局是我可望不可及的地方,即使我有钱,里面那些人也不会愿意与我同桌。正因为我这种人没资格进去,所以那才会聚集那么多高官贵人。他们真正玩的不是钱,而是身份。
      毛毛扫兴的念叨几句,我突然插口说:“我回家,毛毛哥你自己玩去吧,要不我把二郎他们叫出来陪你?”
      毛毛撇我两眼,提醒说:“别惦记着那玩意。”
      说没说透,但却戳中我的心口窝。我一面担心着自己会不会因为铁三的好意而上了瘾头,一面却对那些东西充斥着一点点畏惧和更多的好奇。一种刺激而已,就像我偶尔会拆去过滤嘴抽烟,甚至咀嚼着那些烟丝,没有特别的意义。当越来越发觉混着活不外如此,我便开始对这些东西着了魔。
      回到家中二郎与刘宇出奇没有赖在床上,空荡荡的房子让我找不到回声。烟半包,酒两瓶,于是我想起了金笛。
      打电话把金笛从麻将局上扯到家里,她倒没什么抱怨。坐在地地陪我看着电视,絮絮叨叨将了很多今天的输赢,我忽然说:“想点什么可玩的吧。”
      想不到这个问题居然难住了她和我,我们属于同一种人,很怕呆在家里。不是觉得无聊,是怕出去后无聊的再回来。
      金笛摘下挂在电视机后的挂钟,“这样吧,我调表,你说你以前干过什么和以后想干什么。”
      “随便。”我点头应付,“等我问你的时候,你撒一句谎,跟我一个姓。”
      金笛丢给我个白眼,然而无论她调过一个小时还是整整一天,我的答案都是不知道。
      “倒着吧,别他妈问些没用的事。指不定明天我就被车撞了。”我无奈的提醒。
      金笛拨着时针,“倒回去两小时,你想干啥?”
      “我想好好闻闻白粉是什么味。”我确定说。
      答案让金笛很吃惊,我耸肩把在耀昆家里看见的事情说了一遍,“没什么大不了的,被k粉呛到就那德行。”
      这让我很有面子,很特别的面子。
      金笛点头,“倒回去十小时。”
      我调大了电视的声音,哼唧说:“在家躺着睡觉。”
      “调回去两天。”金笛一面听着我讲自己的故事,一面玩着表盘,似乎很兴奋发现了新游戏。
      当听到我对于以往的打算全变成睡觉时,金笛不满的吼着:“倒回去一年,你还想睡整年?”
      我摇头说:“真能倒回去一年,我就捅两个人,然后带着我朋友一起走。”
      金笛好奇的想问下去,我摆手说:“都是废话,真倒回去的话,我连一个人都没胆子捅了。”
      金笛发怔的问:“带什么朋友走?你女朋友?”
      我用后脑不断撞着墙壁,听着那种在脑子里飘来荡去的呻吟,许久才回答:“不是。如果真是我女朋友,我就不后悔了。”
      金笛根本不愿相信,继续拨着表盘想试探我的过去,渐渐我觉得烦闷,抢过挂钟摔在地上,抄着烟灰缸砸着可怜的玻璃。
      金笛皱眉在一旁只是看着,一直到我平静下来才收拾起地上的碎玻璃。
      尴尬的场面让我找不到话说,只能拨着时针问起金笛。但对她来说,过去不存在意义,几句话来来回回都在奢望着自己出国或者那个他突然从国外回来。
      男人用现在打发过去,女人用现在期盼将来。想着这些,我搞不懂每个人都在假装什么,最后我把挂钟顺着窗户狠狠的撇到楼下,该死的发廊顶棚的油毡纸没有让它传出应有的粉碎声,“明天我去把房盖拆了。”我对着金笛忿忿说。
      金笛凑到我身边笑着,这让我有种搂住她的冲动。我希望我想搂住的是她,而不是一个需要,但不论我怎么想,金笛灵巧的闪开了我的手,自言自语说:“明天拆的时候叫我来看看,以后我认你当哥,有好玩的东西别把我撇了。”
      登时我的脸变的沉重,点头苦笑、嘲笑、傻笑,我还是接受了这个称呼。
      “他有哪好?”僵硬半天,我开口问。
      “他哪不好?”金笛没在乎我的感觉,仰望般回答:“大房子,大车,跟他在一起,我觉得什么东西都特敞亮。哪像你家,出了卧室就到门口了。”
      “这不是我家。”我反驳说,“不就是多了几个钱吗?”
      金笛看出我在气愤,皱着鼻子借口有事想回家。送金笛到楼下,我赌气的打通了毛毛的电话,就在金笛耳边大声喊叫着,说要请毛毛闹一夜。
      金笛毫不在乎的转身,划破了我仅留的一点希望。我挂了电话,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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