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那件事情以后,黑子突然找来许多人混在站前附近,只要是怀疑在扒包的小偷全部处理掉。不过下手的全是黑子信得过的人,或者带走,或者在附近找个闭塞的巷子。至于结果是怎么样没人知道,不过效果还不错。仅仅一周,站前变的规规矩矩,甚至连插队买票的人都不见了。
我很好奇黑子为什么对这种事这么关心,但我猜不到答案,更不敢随便问点什么。时间久了,我发现黑子与一些政府部门走的有些太近。按道理说,干他这一行多少都应该有些避讳,不单是他,与他接触的那些有身份的人也应该注意。黑子与我不同,我充其量扰乱治安或者刑事伤人恐吓,而他随便一笔买卖都可以被当成典型记录在案。没有盼头的人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同伙在外面逍遥快乐,但偏偏这些人毫不介意,似乎黑子一辈子都会平步青云一样。每天黑子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大多数都是找他办事的。当然没什么好事,安排场子或者送钱,大概就是这些。尽管黑子接电话的时候总是在回避我们,不过偶尔亮子和毛毛都能不经意的露出风。
一旦能接触到黑子这种人,很多平常听不到的事情也会突然缠绕在耳朵里。
听不到的意思不是指事情发生的很隐蔽,而是事情被掩饰的很隐蔽。
t市以往除了是重点黄区以外,由于经济并不发达,只有几所大学支撑发展,所以并没出现过什么大案子。不过却在黑子黑吃黑之后的不久,市郊一所银行却突然出现了抢劫案子。
早晨八点多运钞车按照固定的时候在银行门口刚刚停下,车子就被一辆出租挡住。四名押钞警卫与一群抢匪枪战了几分钟,当场死亡一个,其他的则退到银行里暂时躲避。运钞车上的钱被拿空,事情从发生到结束还不到十分钟。
最让人敬佩的是,根据描述这群抢匪都是二十左右。经过调查,一共六个人,最大一位二十二岁,最小一个只有十七岁,都是附近铁路职工家属的孩子。毕竟还年轻,在逃跑的路上几个人的旧车撞上了路障,匆忙之间只拿了十几万,其余的钱都散在车里被过往的路人偷去不少。
事情发生后传的很快,谁也想象不到一群这么小的孩子居然能干出这么惊人的事情。犯罪就是这样,十个罪犯里有八个是因为一时冲动,那种天生邪恶充满卑劣的人也不是没有,看看报纸,基本都被枪毙了。人与人没有共同点,唯一可以牵强找出来的,只有恐惧。当恐惧大到摧毁了理智,犯罪就诞生了。恐惧不是覆面而来,而是一点点充斥着脑子,最后变成冲动。恰巧,年轻是最不懂得面对恐惧的阶段。
除了年纪最大负责策划的那个小子以外,其他人都没有案底。而带头这小子确实有点能耐,十来岁就因为盗窃轿车标致进过管教学校,回到正常生活中后因为同学看不起他曾经是个小偷,在教室里用当年很流行的飞镖扎漏了同学的腮帮子。最奇怪的是,这小子家庭条件很好。父母在铁路局上班,决不会因为没钱才去盗窃。
本来这些事都是警察来忙,但其中牵涉到黑枪的问题,自然王老五坐不住了。太有名气也不是件好事,一旦警察无法交差,往往直接骑到黑社会头上。最重要的一点,死掉的警卫背景很厚,叔叔是厅级高干。从小王那里传过话,这件事一定要在近期结束,否则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
王老五放下老脸求道上的朋友帮忙,一群小崽子虽然有胆子抢劫,但不一定有脑子逃跑。只要提供一点线索,王老五就可以甩开这个麻烦。
大雷对别人的事不感兴趣,黑子却揽了下来,几乎市区的旅馆饭店被他翻了个底朝天,而且不停打听道上还有谁在卖黑枪。
亮子对这群小子很赞赏,“玩一票就是大的,比在汽车上掏钱包的废物强多了。”
亮子朋友有一家叫做音阶的酒吧,地下室改建的,情调我欣赏不了,但客人很多。这年头知道小提琴有几根弦的人不多,不过凑在小提琴旁边装高雅的人却不少。亮子为了捧场,带我们总到这里喝喝酒。
毛毛迷上了可乐掺啤酒的味道,这对他确实不错,起码以前只能喝两瓶的肚子现在可以挺到四瓶再吐——其余两瓶是可乐。
“我他妈除了上山打鸟以外,连枪都没摸过。”毛毛抱怨着。
亮子不屑的说:“下次办事我给你把枪,你敢用?”
毛毛怔了一下,很直接的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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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抢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