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评一些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等第。各州大中正,各郡中正官将其所管辖的地区的人才品德和家世定位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以推荐给朝廷,任用官职。这在当时多少改变了州、郡地方长官随意左右,为所欲为,受贿营私的状况,到是选拔出了一些比较有才能的人进入仕途。但是,中正官到后来却完全被世家大族所把持,“九品访人,唯问中正”,实际上已成为大地主、豪族势力控制选官的工具。家世、门第成为评定官品的唯一标准。从而出现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和“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局面,中小地主只能做些小官,平民百姓均被拒之官场之外。
从隋朝至明清的科举制度,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彻底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和否定。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他们—一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成为统治阶级的栋梁之才。北宋的吕蒙正自幼遭不幸,被其父将母子二人赶出家门长期居住在一个山洞里过着饥寒生活,他则发奋读书而高中状元,极善理政治国,成为宋初名相。范仲淹自幼家贫,进土及第后官至宰相,大有作为,享有“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范仲淹字希文)的盛誉。南宋状元文天祥的先祖未曾做过一官.父亲只是一个普通读书人,一家人长期身居低层,他入仕后,丹心报国,壮烈就义,成为千古传颂的民族英雄。清代乾隆年间的陕西状元王杰和清末最后一名状元刘春霖都是地地道道的农家子弟,父母都是种田人。王杰在朝为官40余年,身为嘉庆帝师,官居高位,刚正廉洁,一尘不染,伸张正义,最恨邪恶。嘉庆皇帝惩办贪官和绅时,王杰是主审官。王杰是后世公认的乾、嘉两代名臣。王杰晚年告老还乡,嘉庆皇帝对他的称赞是:“直道一身立庙廊,两袖清风返寒城”。倘若没有科举制度,这些布衣草民们是根本不可能登上龙门,身居高位的,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制度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都有过科举生涯,从未参加过科举考试的是极少数。科举产生出了一大批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众多有杰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诗人、学者、教育家、科学家、外交家等等,如唐代的孙伏伽、王维、张九龄、韩愈、柳宗元、刘禹锡、颜真卿、柳公权、白居易,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朱熹、包拯、寇准、张九成、张孝祥,明代的杨慎、康海、汤显祖、张居正、海瑞、徐光启,清代的纪晓岚、刘墉、郑板桥、翁同和、洪钧、钱大听、林则徐、张謇、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是出自状元、进土和举人之中,都是中华民族的英才。
1300年的科举制度几乎占据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五分之三和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历史之长,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它对于祖国的统一、社会的稳定、各民族的团结和融合,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播和建设,特别是对儒家文化和古代教育的促进和发展都曾产生过巨大作用。我国的科举制度从宋元以后东渐西传,越南、日本、韩国、朝鲜,在其国内都较长时间仿照中国推行过科举制度;法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作用和重要影响。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五权宪法》)。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它无疑对中华民族,对全人类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中国的科举考试内容到明代以八股文为主,即“八股取仕”。它逐步成为僵化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因此,吴敬梓才写出了《儒林外史》这部讽刺科场的不朽名著。到清朝末年,在封建社会制度行将灭亡之际,发生了戊戌变法,“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已成为历史的必然。1905年清政府颁布了停止科举的上谕。从此,1300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结束。
我们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态度正确认识中国的科举制度,给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列宁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全集》第20卷401页)我们应当遵照列宁的教导,把科举制度放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和四千多年的官制史中,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我认为1300年的科举制度,主流是好的,积极进步作用占其主导地位,不能因其有巨大的进步作用而掩盖其晚期的严重弊端,也不能因为晚期的严重弊端而否定其巨大的进步作用。
唐案—杜有邻案
天宝五年(746年),太子李亨的姬妾杜良娣(东宫的内官有妃、良娣、宝林三级,还有诸多宫女。良娣是地位低于太子妃的姬妾,秩正三品)的父亲杜有邻惹上了官司,酝酿成另一起大案。杜有邻时任为赞善大夫,正五品官,为太子东宫官属。杜有邻有一女(杜良娣的姐姐)嫁给左骁卫兵曹柳勣。柳勣生性狂疏,不拘小节,喜欢交结豪俊之士,与淄川太守裴敦复、北海太守李邕、著作郎王曾等皆结为好友。
丈人杜有邻和女婿柳勣性情大不相同,杜有邻接受不了柳勣的轻傲狂放,而柳勣则讥笑杜有邻的迂腐胆小。这样,二人积怨越来越深,甚至相互仇视。有一天,为了一件小事二人又争吵起来。杜有邻凭借自己的长辈资格,狠狠地训斥了柳勣。柳勣一贯心孤气傲,一气之下,他就写了一篇诬告状,诉状刚好落到李林甫的手里。
柳勣状告杜有邻的罪名是“亡称图谶,交构东宫,指斥乘舆”。这项罪名很重,宰相李林甫借口案情重大,直接由委派人员审讯。柳勣告发丈人杜有邻,起因简单,不过是挟怨报复,谁知事情被李林甫揪住不放,将李邕、王曾等一批人都牵扯进去,最后太子李亨也被牵连进来。玄宗听说涉及太子,立即令京兆府会同御史台官员审问。案情很快明朗,原来都是曹柳勣搞鬼。但李林甫授意手下指使柳勣诬告,先将案情扩大,又引李邕作证,使案情一下子扩大到地方官员,大有废太子李亨于朝夕之势。
玄宗有鉴于祖母武则天之后朝政动荡,所以保持了谨慎的态度。但他对下级官员的告密未加宽贷,因曹柳勣、杜有邻等与皇室有亲戚关系,特予免死,判杖决,贬往岭南。但执行杖刑的过程往往因人而已,在李林甫授意下,杜有邻、柳勣均在重杖之下丧命,积尸大理寺,妻儿家小流徙远方。由于牵连出李邕,李林甫特命人奉敕往北海将其杖死。李邕时年已七十多岁。之前曾经有人对李邕说:“君如干将、莫邪,难与争锋,然终虞缺折耳。”(《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想不到果然应验。
杜有邻一案使太子李亨十分不安,他眼睁睁地看着岳父等人冤死却无可奈何。命运常常会捉弄人,有时甚至是非常残忍。李亨非常喜爱杜良娣,却不得不解衣避火。他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无私,即派心腹宦官李辅国去宣布他与杜良娣离婚的决定。杜良娣被迁出东宫,废为庶人。此时,杜氏家人已是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境遇十分凄惨。据野史记载说,李辅国揣摩到太子不能忘怀杜良娣的微妙心思,悄悄为无家可归的杜良娣做了一番安排。这雪中送炭的举止令太子李亨格外感激,以致太子当了皇帝后,立即赋予李辅国至高的权力。
唐朝科举与门荫制度及中国科举概述[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