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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一章 灵宅[2/2页]

一方守界人 枸杞当饭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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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九转头看向我,我们都从对方眼中看到浓浓的不可思议。


      前两天才嘲笑报纸上关于“灵宅”的话题,张峰还打趣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些人的想法一般人还真理解不了。


      “灵宅”顾名思义并非活人住的宅子,他的出现必然也有一定的原因。


      随着火葬的大力推行,以县城为单位,全部取消掉了土葬制度,当然偏远的山区以及少数名族除外。


      同时兴起的还有公墓,按照要求,没有祖坟的人家,火葬后只能葬在公墓。


      但又有一个问题随之出现,便是公墓的价格,从推行之初的白菜价格一路涨到堪比富人区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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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纸上的原文是引用了一句路人的原:放个巴掌大盒子的地方,就够买一套活人住的房子,这年头不好好的努力,死都死不起。


      在大部分人愤恨高价公墓又不得不在生活开销中加入这一项存款的时候,一些人却想到了另外的方法。


      这几年掀起乡下往城里跑的热潮,不少乡下居住的农民都在便宜出售自己的房子,搬到城里去居住,不管是生活医疗条件还是打工都要比在乡下方便许多。


      于是就有人花极低的价格买了乡下的房子,这个房子并不用来居住,而是用来供放逝者的灵位以及骨灰。


      这比花高价买公墓跟那么多人挤在一起要显得更加有档次,相当于是自己家的一个小祠堂,专门供几代人存放灵位,还能当作仓库摆放平时不用的物件。


      每年逢着几个重大的节日,一家人前来祭拜先人,顺带乡下旅游,也到心身舒服不少。


      就这样,购买“灵宅”这个行为,从大家隐蔽的进行到成为一股热潮,报纸上指出几处偏远的山村,几乎所有的老宅都成了这样的鬼屋。


      直到这样的“灵宅”出现在偏远县城的居住小区里面,有住户发现自己所在的小区,有不少楼层的窗户被死死的封起来,起初感到好奇,再后来得知真相之后开始跟物业公司大闹。m


      “感觉非常的晦气,我家隔壁的房间就是这,据说是市里一个有钱人家购买的。”


      不少业主聚集起来扬言物业公司要是不赶紧处理,就自发砸掉这些“灵宅”,无奈物业公司报了警,警察虽然也觉得这种行为不合适,但业主家里摆放什么物品,这是人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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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购买这样的“灵宅”的业主也是一句话,不服气你就搬走,要么去法院咨询一下家里摆放骨灰坛和灵位牌是不是犯法。


      最后事情越闹越大,觉得晦气的业主们竟然在有关部门门口游行,声称要向领导讨个说法。


      这件事就这么上了报纸,乍一看报纸是对购买“灵宅”这种行为表示批判,认为不合人之常情,细细品味却还是鼓励人们高价购买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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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一章 灵宅[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