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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扭。
      既然知道那户人家只是搭便车,便不再理会了,该干嘛就干嘛,晚上也有很多事情要做,特别是安保工作,得加重再加重。
      路上一直有伙神不知鬼不觉的歹徒在晃来晃去,心总被提到高高的,落不了地。
      徐家村的人结伴打水,收拾柴火,之后做饭。
      曾氏大嫂给三个娃子继续熬米汤,
      黄氏也给家里的娃子继续煮兔肉干白面汤。
      三壮谄媚地看着程顾卿,嘴巴唧吧唧吧地咬着面条,笑得眼睛眯起来地说:“阿奶,白面条好吃,俺明天还要吃。”
      连续两顿吃白面,心里乐开花了,加上阿娘干煸的兔肉做卤子,嘿嘿,好香好好吃。
      程顾卿笑了笑,看到手中的粗面馍馍,嘴里也馋,也想吃白面。
      可数量有限,只能紧着娃子,摸了摸三壮的大头说:“好,明天好吃,你得听话。”
      三壮其实挺听话的,跟着大人走路,从不喊累,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聒噪,太八卦,喜欢东逛西逛,东家长西家短,不像大壮和二壮的沉稳。
      三壮赶紧点头,急促地说:“阿奶,俺肯定听话。”有白面吃,叫俺去东走西都行。
      “姥,俺,俺最乖。”吃得满脸汤汁的肥团忽然抬起来,喊了一句,又埋下头,继续喝汤。
      这话惹得大伙哈哈大笑,要说谁乖,肥团总能跑出来自夸,好似不夸,别人不给他吃一样。
      “黄婶婶,你做的面条真好吃,比我娘做得好吃多了。”李欢小郎君喝了一口汤,吃了一块兔肉,再夹一条野菜干,毫不吝啬地夸黄氏。
      黄氏笑得更开心了,宠溺地说:“欢儿吃完没,这里还有。”
      做的吃食,别人喜欢吃,是对厨师最大的赞扬和肯定。
      程顾卿点了点头,欢儿说得不错,黄氏做饭的确可以,天生的那种,无师自通。
      像粗面馍馍,虽然是粗面,加入野菜干,磨碎的锥栗,以及一丁点的腊肉,吃起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比原味馍馍好吃太多了。
      至于欢儿为什么跟着徐家吃饭呢?
      他自带干粮,自动上门。李娘子随他,反正和徐家那么熟了,麻烦就麻烦了,脸皮厚一点也行。
      程顾卿也很喜欢李欢,小娃子说话脆生生的,更主要是长得好看,像他姑婆,让人喜欢。
      小家伙吃完饭,就和文博,当归,张辰彦一起读书。
      村里的几个老头老太,借着消食,跑过来听娃子读书,连连点头称赞。
      徐家村的娃子吃过晚饭后,自动找玩得来的小伙伴玩。
      一转眼毛头又不见了,一会儿又和陶寡妇的二狗子埋头聊天。
      至于三个壮,找志同道合的同龄人耍木棍。
      有些好事的娃子想拿村里的大刀,被村长一个刮子过去,立即蔫了。
      小女娃比较懂事,跟大人在一起忙家务事,特别是锥栗,晚上剥好,明天早上直接煮。
      逃荒在外,也要干活。

第393章 借势[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