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雪白的鸽子咕咕的飞进了齐王府,正在拿着酒壶的齐王看到那只鸽子眼中顿时射出一缕骇人的蓝光,拿起酒壶咕噜咕噜的喝了大半罐
“好啊,无归山是个好地方啊,正好帮本王拿到返魂香,青山绿水的还有比那更适宜做君主的长眠之地吗?”
振国将军府。
府内没有其他勋贵花鸟虫鱼,春草茵茵的享受,唯一的风景也只是那几座单调的假山,演武场,兵器阁,阵法楼,就连招待客人的大厅都装饰的十分肃穆,就算是天生放荡爱调笑的人一进门也会变得严肃庄重。
“噗噗”几乎在齐王接到一只白鸽子的同时,大将军府飞进来一只黑鸽子。
龙天越的眼神无波,看着鸽子底下的字条,将字条狠狠捏在了手心轻轻的叹息了一声。
龙天越今年四十岁了,对于武将来说,正是体力智力融合的最好的当打之年,尤其是对于调度三军的文武元帅,四十岁没有落入窠臼,经验也十分丰富,正是形成自己独特风格的大好时候。
龙天越抚摸着手中的断枪,思绪不经意间就回到了二十五年强。
“小子,这城要失守,到时候就要开始了巷战,别怕,巷战又不可怕,有我顾明诚照顾着你,你死不了的。”一个面白无须的年轻将领不断挥舞着手中的铁杆重枪,那重枪少年曾经偷偷的踢过,憋了好大一口气才堪堪提起来,一百二十斤,这个数字听起来不吓人,但是一个人能挥舞着一百二十斤的重枪如同怒龙出海般,一枪一个,甚至有时一枪两个那就接近于神明的力量了。
在十五岁的孩子所知范围,好像只有南边北宋的边军先锋无敌猛将郭遵才堪堪与我们祝国守护神相提并论吧。
龙天越参军已经一年了,按照祝国十八岁才能成为正兵的规矩,龙天越一直在火头营里做事,寒风瑟瑟中除了刷碗他还要替那些老兵油子洗衣服,在军队人人见惯血肉横飞,不会因为你还是一个孩子对你手下留情,尤其是你根本不是背靠背把生死交托对方的袍泽。
龙天越很认真的洗着碗,很认真的洗着衣服,很认真的做着一切本不该他做的事,他是火头营里最小的,却起来的最早,睡的最晚,没有叫过一个字的苦,每当军法官来例行检查的时候,龙天越也当没看到那些兵油子威胁的目光,平平常常的,但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兵心中也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他想成为军队里冉冉升起的新星,战无不胜的顾大将军。
如果一切那么平淡的话,也许龙天越这颗名将的种子永远会埋在心里,幸运的话或者回到家乡,用遣散费买上几亩薄田,从此过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历史长河又不是没有淹没过千里马,风从龙,云从虎,大环境没有机会,人才也是冒不了尖的。
但那天老兵油子的统领不知道发了什么疯,这也可以理解,石头城已经守了半年了,原来没当兵的时候一个月至少要去二十次瓦舍才能勉勉强强的泄泻火气。
“当兵三年,母猪变貂蝉”对于任何地方的兵士都适用,更何况十五岁的龙天越长的又是一张小白脸,看到越久越觉得一个美丽的小娘子在自己的跟前晃来晃去,于是他果断的扑了上去。
老天爷总是让一些人与其他所有人在危难之时的表现不一样的,十五岁的龙天越没有慌张,回身狠戾的一刀快准狠的割断了不轨之徒脖子上的大动脉,冒着热气的鲜血喷了龙天越一脸。
军法官是被杀兵油子的本家兄弟,虽说血缘上淡的比水好不了多少,毕竟写在一个族谱上,何况又懂规矩的火头营统领还是能给自己带来不少油水的,如果不是后来顾明诚多事的想散散步,救下了刀离龙天越的脖子一厘米的小家伙的话,也许以后的所有事情结果都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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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明诚天越[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