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二次加热后,阮牧野也终于变回了曾经那个贴心哥哥。
他将每只虾都剥好,放在盘子里,然后洗干净手,拿起先前的那只药膏往指腹挤了些,涂抹在念初脖子领口的红痕上,掌心轻轻揉摁着。
“这药膏活血化瘀,一天就会消痕了。”
念初没想过问他,但听他这么一说,嘴巴顿时惊得有些合不上。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想每天都涂一次?
想到这儿,念初的大腿肌肉忍不住颤了颤,慌忙咽下口中的虾,一本正经地问道:“那我的脚什么时候才能好啊?哥哥。”
阮牧野闻言望向她裹着绷带的脚,眉心皱了皱,“半个月吧。”
念初顿时惊呼:“这么久?!能不能再快点啊。。
她还以为四五天就能好了。
半个月的话,卡米尔都要回法国了,她不就等于又错过这次机会了?
“那...十天。”阮牧野迟疑地应道。
听着男人略显怪异的语气,念初嗅到了一丝异样。
她微微眯起眼,语气难得的严肃,“哥哥,你是不是在故意说长时间?”
阮牧野手中揉摁的动作一顿,半晌后才道:“哥哥是担心你的脚。”
念初立马放下碗筷,转身环住男人的脖子,撒娇了起来,“我知道哥哥担心我,但是我想跳舞,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休息上,所以,哥哥会尽快帮我治好的对吗?”
话末,她凑上前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
水洗过一般的澄澈眼眸,可怜又哀求地看着男人。
阮牧野被她看得怎么都狠不下心,最后轻叹了口气,妥协了。
“好吧,败给你了。”
小姑娘刚要抱着他欢呼,男人又道:“不过...”
“不过什么?”
“就只是这样的贿赂吗?”阮牧野指了指自己方才被亲过的右脸,嘴角的弧度有些邪气。
念初瞬间呆住,目光怔怔地盯着男人的唇。
这是亲上瘾了?
难道他嘴皮子不疼吗!
心中纵使有千般万般的不解,最终的她还是乖乖...吻上了男人的唇。
*
三天后。
念初的脚基本可以正常行走了。
由于这天阮牧野有几台手术要做,就让她自己打车来学院了。
她刚一进宿舍楼,就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劲。
周围的人看似在做自己的事情,实则...全都在她背后对她指指点点。
起初,念初还可以视而不见。第51章 念初:我被狗追着咬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