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林妙可的家里,林妙可看着电脑里那首《笔记》的曲谱,阵阵无言,眼中有泪光闪烁。
直到她的负责人、也是她的表姐李玉打完电话回来,林妙可才回过神来:“怎样?天宇那边怎么说?”
“天宇同意了你的请求。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何那么急着跟天宇签约?就因为这首《笔记》吗?我觉得完全可以等等其他公司的,星空、华艺、长城,这三大巨头公司都对你有意,诚意也不错。再不济金辉也行啊,虽说现在有些没落,但总归是上世纪的巨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几家公司,哪个是天宇能比的?”李玉不解地说道。
“不,你错了。综合各方面的实力,天宇确实没法跟这几家公司比,但天宇有一点,是其他公司比不了的。”林妙可摇头。
“哪点?”
“王轩!”
“...妙可,你是不是有点将王轩吹过头了?我承认王轩的作曲能力非常不错,但星空、华艺、长城、金辉这几家公司旗下的作曲人也不赖好吧?与王轩相比应该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业界排名前五的明星很赚钱,可以让她妈妈更快地过上好日子。
在艺校里,她很快就展露了唱歌方面的天赋,且凭着不错的外在条件被一家娱乐公司相中,可惜她太年轻太单纯也太心急,居然没有调查过这家娱乐公司的背景,不知道对方根本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资源就与对方签约,白白浪费了两年不说,想退出还得支付一笔不小的违约金。
正当她对未来感到暗无天日之时,又是她妈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笔钱,为她支付了违约金,终于帮她从那家小公司里解脱出来。
她感动,却也更加愧疚。
没想到长大后她还没让她妈妈过上好日子,就再次增加了她的负担。家里的情况她非常清楚,除了借,林妙可想不出她妈妈还能从哪里拿出钱。
所以她开始谨慎。
她参加《天籁之声》是为了出名,为了签约公司,可当节目组背后的晨星娱乐找上她时,让她签约时,看着十年的签约年限她犹豫了,没有直接答应,而是第一时间找了专业的律师帮忙看合同。在律师帮忙划出一条条埋在暗处的、让她触目惊心的条款之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
她想出名没错,可绝不会为了出名而卖身,晨星娱乐提供的合同本质就是一份卖身合同,与她之前签约的那家小公司没多大区别。
可她确实需要快速出名,好在《天籁之声》这个舞台展现了她的实力,也让她收获了不小的人气,让她稍微拥有了与各大公司谈条件的资格。所以她提出了需要一首合适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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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虎口夺食,心疼晨星娱乐一秒(求收藏,求追读)[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