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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满足[1/2页]

恶魔囚笼 颓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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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于白天的平静,在夜幕下的北区却是灯火通明。
      这些灯光自然不是来自于路灯,而是一盏盏霓虹。
      在一排排低矮的小房子间,这些五彩斑斓的彩灯不仅是主要的照明工具,还是北区本地人的“指示灯”。
      红黄相间的是赌档。
      红蓝相间的是烟铺。
      红粉相间的是马房。
      单纯红色的则是洗地场。
      每一种颜色都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外人或许看的不明所以,北区人却是一目了然。
      几辆警车准时的停在了北区的门口,几名警员用厌恶、无奈的目光扫视了一眼北区后,就默不作声了。
      北区不是没有整理过。
      只是,收效甚微。
      整理的当下或许会好上一点。
      可也就是持续个两三天,就会迅速的变回原样了,艾城的市政厅努力了数次,再损失了一位议员、一位警察局局长,两位警长和不下三十名警员后,就彻底的放弃了这里,改为“监督”——设置“岗哨”,将这里隔离,每次进出都需要严格的审核,而里面发生了什么?则是由北区人自己负责。
      而在这样的前提下,北区随着时间推移,情况变得越发复杂起来,凌乱的街道、低矮的房屋,如同蟑螂一般生存、繁殖的帮派,都让这里逐渐的变成了不法之地。
      很多通缉犯,都将这里视为天堂。
      当然了,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这里仍然是地狱。
      可绝对不包括丹尼斯。
      丹尼斯是很典型的、土生土长的北区人,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是站街女,最亲近的人则是一个皮条客。
      在母亲死后,则成为了帮派底层的一员。
      每天吃着最廉价的食物,吸着劣质的飞叶子,流连在最差劲的马房内。
      老大需要的时候,就出去站场,没事的时候,就在赌档里打发时间。
      今天也不例外。
      丹尼斯在老哈里的赌档里待了整个下午和半个晚上。
      可唯一不同的是,相较于以往,今天的丹尼斯手气爆棚,从天黑开始,他就一直在赢。
      在他的面前,这个时候,已经摞起了厚厚的纸币。
      面额有大有小。
      足以让人眼红。
      可丹尼斯也不是好惹的,在这个区长大的丹尼斯太清楚这里的规矩了,他反手一耳光将一个想要浑水摸鱼的混蛋抽倒在地,狠狠的一匕首扎在对方身上,然后,马上抽了出来。
      噗!
      鲜血就这么喷洒在了丹尼斯的脸上,和身边的钱上。
      犹如一头饿狼,丹尼斯盯着周围的人。
      在看到周围的人纷纷闪避后,这才将钱捡起,装在了口袋里,摇摇晃晃的向着隔壁走去。
      北区人没有存钱的习惯。
      有钱就花,是北区人的特点。
      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丹尼斯作为地道的北区人,自然不会例外。
      他走进了烟铺后,直接掏出了身上一半的钱,扔在了桌子上,冲着烟铺的老板喊道:“给我拿上等货。”
      没有任何的犹豫,在点清楚钱没有问题,烟铺老板根本没有理会上面的血迹,就直接抽出了一盒飞叶子。
      不同于普通、粗擦的飞叶子。
      这些飞叶子都是精挑细选,经过加工的,至少提纯百分之十。
      丹尼斯满足的吸了一口后,双眼立刻变得迷离,就这么靠墙而坐,整个人开始了吞云吐雾。
      十几分钟后,丹尼斯回过了神。
      他摇晃着还不清醒的脑袋,觉得自己正在从云端跌落凡间,真的是太难受了。
      他真想再来一次。
      可是想到了与那个人约定的时间,丹尼斯咬着牙克制着自己,将剩余的飞叶子收好后,摇摇晃晃的向着另外一边走去。
      不需要认路,跟着彩灯,丹尼斯很快的就来到了那个在北区人看来,都有些偏僻的地方。
      没有赌档,也没有烟铺,更没有马房。
      大片破烂的烂尾楼屹立在这,也许曾经这里是某个帮派的驻地,也许不久后会成为某个帮派的驻地,但是现在这里是空无一人的。
      没有人,在北区人看来就是偏僻。
      丹尼斯也是这样认为。
      如果不是为了交易,他才不会来这种偏僻的地方。
      按照那个人的吩咐,丹尼斯绕过了最前面的两栋楼,在第三栋楼前细细分辨了一阵,这才找到了那个隐藏在一堆垃圾后的地下室的入口。
      没有敲门,丹尼斯径直推开了地下室的门。
      北区人有些会敲门。
      丹尼斯则从来没有敲门的习惯。
      在一次意外的闯空门成功后,丹尼斯就保持了这样的习惯。
      他认为,这是好运气的来源。
      地下室内,比想象中的还要阴冷、黑暗。
      仅有一盏油灯放在一角,靠着那微弱的光线,丹尼斯看到了他要寻找的人:一个穿着破烂风衣,头戴礼帽的人。
      礼帽的帽檐遮挡着对方大部分面容,仅露出一个满是胡茬的下巴。
      “嘿,伙计儿。”
      “你是怎么办到的?”
      “我今天的运气,真的是太棒了。”
      丹尼斯凑了过去。
      “一些小技巧。”
      对方声音低沉地说道。
      “可以教教我吗?”
      丹尼斯贪婪的问道。
      “很难。”
      “你学不会的。”
      对方摇了摇头。
      丹尼斯则是一笑,这种笑容怎么说呢?就像是一头豺弯起了嘴角,露出了獠牙的笑一般。
      那柄随身的,还染血的匕首出现在了丹尼斯的手中。
      “现在呢?”
      丹尼斯手腕一翻,染血的匕首在油灯的照耀下,就划过了一个完美的弧线,显现出玩匕首的人,对匕首的熟悉与技巧。
      “现在?”
      穿着破烂风衣,带着礼帽的人笑了。
      一种不出预料的笑,对方大踏步的走向了丹尼斯。
      “停下!”
      “混蛋,告诉你,停下!”
      “你以为我是开玩笑吗?”
      丹尼斯大声喝止着对方,在发现对方根本没有停下的意思后,马上一匕首捅向了对方。
      北区的生活照旧告诉了丹尼斯什么叫做先下手为强。
      这个时候,丹尼斯可不会留情。
      感觉到匕首捅进了对方的身躯中,他恶狠狠的看着对方。
      可马上的,丹尼斯的目光中就多出了惊骇。
      因为,他不仅无法拔出匕首了,而且匕首上还传来了吸力,将他不由自主的拉向了对方的身躯。
      丹尼斯想要放开匕首。
      但他的手就像是粘在上面一样,根本放不开。
      不仅如此,他的嗓子也像是被粘住了一样,一点声音都发布出来。
      丹尼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被对方的身体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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