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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你等一下,我这就开门。”
      他打开门,见一白衣老头提着个红灯笼站在门外。
      这老头是个光头,却留了十公分长的白胡子。
      身材消瘦,长得也不好看。
      倒是有些贼眉鼠眼,看面向不像是什么好人。
      ——
      “请坐。”
      火起把王老六迎进屋里。
      老六坐上沙发,灯笼放茶几上。
      现代社会,恐怕没几个人夜里打着灯笼照明,还是红灯笼。
      但一想到对方是白云介绍的人,火起便释然了。
      白云是什么?是公司的人,是妖怪。
      妖怪认识的人又会是什么?
      十有八九会是同类。
      既如此,那对方无论是个什么形象火起都觉得正常。
      毕竟,就迄今为止,自己就没遇到过表现正常的妖魔。
      ——
      王老六坐沙发上,环顾大厅一圈,道:
      “好地方啊,好气派的房子。”
      “是啊,给我一个新人实属有些浪费了。”
      “就是狗味多了些。”
      他说着,鼻子嗅了嗅,道:
      “而且到处都是,那狗在这住了好些年了吧。”
      “这么说来,最近每天晚上都能听见狗叫,只是每次下楼开灯,它就消失不见了,也不知它长什么样。”
      “嘿嘿嘿……你要愿意,我可以帮你灭了它。”
      “额……这个还是算了,人家既然在这住了这么久,我这后来者将他杀了,这难免有些强盗行径了。”
      火起的家位于森林公墓。
      每天指不定有多少游魂路过徘徊。
      如果自己贸然杀了那狗,怕不是会吸引不少游魂的仇恨。
      毕竟鬼知道那狗在此地的鬼缘如何。
      再者,这房子是公司的地盘。
      想必公司早就对别墅的环境心知肚明。
      既然公司都没有处理那狗,那自己就更没有理由了。
      怕不是自己前脚刚下死手。
      后脚,公司的狗妖,犬怪啥的就会对自己集体投诉。
      ——
      火起没有别的优点,唯独为人比较顾虑谨慎。
      他很清楚人类在公司并不受欢迎。
      而在公司的那些人眼里,恐怕比起自己,那条狗反倒才是同类。
      因为那狗也是鬼,同属妖魔圈。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类杀了一只公司领地的鬼,哪怕那鬼是条狗。
      公司的人又会怎么看待这个人?
      ——
      所以火起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自己的行事风格。
      只要自己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那么就没必要针对任何圈内物。
      卑微吗?
      其实有点。
      但那也比招惹到公司的人要好不是吗?
      ——
      自己的这条命都是公司给的。
      哪些东西孰轻孰重,火起自有判断。
      ——
      另外,虽说明面上这是公司分给自己的房子。
      但火起内心深处是认为自己不配的。
      自己一个土包子根本不配住这么好的房子。
      既如此,还不如和房内的其他鬼怪和平相处,向公司便明自己对圈内妖魔的善意。
      【虽说我是个人类,但我对妖魔没有任何恶意,所以请更加相信我一点。】
      ——
      “嘿嘿嘿……你要愿意,我可以帮你灭了它。”
      “额……这个还是算了,人家既然在这住了这么久,我这后来者将他杀了,这难免有些强盗行径了。”
      “好人呐,好人,嘿嘿嘿,火起先生可真是个好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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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供应商老六[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