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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兰芳共和国[2/2页]

1850再造中华 左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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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被外人胁制。
      “南洋之华人,累世经营,多有富可敌国者。如新加坡之胡氏,家资千万。再如婆罗洲之兰芳公司、大港公司、三条沟公司,皆坐拥金矿、宝石矿,财力丰沛,非同小可。
      “查西洋各国以通商为治国之本,广开口岸,设立领事,保护商民,与国政相经纬,官商之意常亲。是故我国虽未与英国建交,英国却派领事阿礼国常驻广州。
      “援引英人先例,为示外交同等,我们可派领事常驻新加坡,总管南洋华侨事务。而英国之海峡总督,亦期望中国派领事管理华人。盖因华人社团类似秘密团体,当局深感头疼,故盼望中国官方派遣领事代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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