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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瑞达城外的一处村庄,这处村庄十分偏僻,去布瑞达城都要走二三个小时,此时却已经成为一片火海,村民死光了,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还有烧焦味。
嘶嘶嘶——
踏踏踏——
战马的嘶鸣声,马蹄声连绵不断响起。
“哈哈哈!”
还有残暴的大笑不时响起,这是一群马贼,为了提前适应杀戮,或者是为了练习生疏的手感,所以就对这个村庄下手。
短短一个小时,就屠杀完一个村庄,这就是马贼,他们就是为了杀和抢存在的。
踏踏踏——
轻缓的马蹄声,一群马贼缓缓从村庄中出来,当先是一百多人穿着骑士盔甲的马贼,身上全是血迹,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残暴的笑容,他们就是抢劫的主力,主要任务就是杀人。
后面还跟着三百多人正跑出来,他们穿着皮甲,手中拿着带血的长枪,身上背着各种各样值钱的东西,这些就是补刀的,也就是专门抢东西的。
“嘿!奥丁大人可真舍得,居然舍得对自己的城民下手。”
“哈哈哈,这些贱民,大人怎么会放在心上,不过,实在太穷了,加起来也凑不了几银币,真是晦气。”
“你在开什么玩笑,这些人就是给我们练手的,要抢也不会抢这些穷人。”
马贼们骂骂咧咧的,不时互损几句,仿佛杀的不是人,而是一群待宰的鸡羊。
踏踏踏——
马贼们来到村庄外,就看到村庄的入口处有块大石头,上面站着一个人。
乌云被风吹过,一缕月光投射下来,照在石头上,露出那个人影。
一百多个骑马的马贼立即下马,和后面的三百多人,一起恭敬的喊道,“奥丁大人,任务完成了。”
“很好,你们也已经大半年没动手了,今天砍人的手感找回来了吧?”
奥丁嘴角挂着冷漠的笑容,对他来说,这个村庄能为他供献出一点点杀人的经验,就已经是他们最大的荣幸了。
这个时代,有不少贵族二代,会找一些偏僻的村庄,然后来一场猎杀比赛,奥丁以前就参加过,灭掉几个贫瘠的小村庄,还真没几个贵族会放在心上。
“当然,闻到血的味道,我就想起怎么杀人才是最痛快的。”
“桀桀桀,从脖子一剑下去,血液飞喷,那才是最美丽的。”
“今天实在是不过瘾,奥丁大人,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动手了?”
桀骜不驯的马贼,这才是奥丁想要的,够狠才适合他的口味,脸上露出一个病态般的笑容。
“哈哈哈哈,很好,非常好,今晚你们就出发,明天早上赶到尼尔加城,下午就要给我结束战斗,我要尼尔加城主的脑袋。”
“记住,这次的收获,我要八百金币,如果没有的话,你们知道怎么做的!”奥丁男爵阴冷的道。
“奥丁大人请放心,保证完成任务。”马贼们打了个冷颤,齐声大喊。
第一百零五章 练手屠村[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