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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一章 我哥是李刚[2/2页]

噬天剑尊 混世小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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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在噬天界,积分就是一切,有积分可以做任何想要做的事情,包括收买人命等等,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价钱,无论是任何人,包括噬天尊者。
      不同的是,价格不同,噬天尊者的价格,可能是传说中的武道巅峰,而不是积分。
      继续说回来原来的,如果是钻石级别的武者,那就是真正的人物,基本上看不到,就算在噬天界里面,也相当于是传说的存在,只能够在讨论中听到,眼睛看不到。
      噬天界太大了,完全就像是一个国度,要想在一个国度看到一个人,岂不是大海捞针。
      钻石之上,那就是大师。
      这种人物可以说是一方豪强,更加虚无缥缈,这里不做赘述。
      至于大师上面的传说,基本上就是千古人物的存在,反正阿一没看过,大部分的人也没看过。
      传说之上,那就是尊者了,这反倒是经常看到,原因无他,每一个地方的广场,都有专门的一座雕像,那就是尊者雕像,基本上大家都记得尊者的面容。
      林天所在的城池,名字非常简单,叫做林城,只是噬天界里面很普通的一个城池,听说城主姓林,所以唤作林城,至于他的实力达到什么层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说法。
      有些人觉得是钻石,有些人觉得是大师,各是不同,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城主是一个强者,而且还是很强的强者,因为这座城池,乃是尊者亲自分封的,可见不同。
      “快看,又有生死武斗了。”
      “这次听说是一个白银,惹怒了一个黄金,所以走上这条不归路。”
      “白银惹黄金,真是胆子大。”
      “听说是这个黄金故意装信任,这个白银也是个脑子怀,专门去惹别人,这下死了吧。”
      …………
      在众人的议论下,林天和白衣青年登上了擂台,周围都是人,都是来看热闹的,议论声无数,连基本的对话声音都听不到,非常复杂。
      “你要怎么死?”林天主动开口,他这时来到噬天界的第一站,肯定要风风光光。
      杀人,从来都是最惹人注目的,林天不会在意一个人的生死,他只在意这个人给他带来什么帮助,尤其是这些人都是噬天界武者。
      杀了不亏,多杀还有帮助!
      “小子,我只说一句话,我名为李阳,我哥是李刚!”白衣青年发狠道,显然也是个狠人,说话的时候,蔑视全场,包括蔑视了林天,非常得意。
      “哦。”然而,林天只是哦了一声,然后他出手了。
      剑出,龙吟响彻天地。
      那个白衣青年的身体狂颤,然后没有任何知觉的倒在了地上。
      至于他的人头,夹杂着鲜血,冲天而起。
      一剑。
      结束生死武斗。
      林天胜,白衣青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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